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鞍山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13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120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核酸质控试剂(PCR-荧光法)、120桶清洗液、15箱滤芯移液头、40箱样本处理单元、40箱样本管、26箱样本处理移液头、12箱扩增检测管的供货
预算金额:380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鞍山市中心血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现有罗氏核酸设备S201(装机时间:2016年12月)设备为2016年由卫计委统一购买。S201系统主要由前处理系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仪、血筛系统软件,配套试剂为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核酸测试剂盒(PCR-荧光法)等组成。
灵敏度高、精度高、线性范围广是所有全自动血液筛查核酸检测系统要求,各个厂家系统配置、内部构造、配套软件程序不同,所以每个厂家核酸检测试剂不能通用匹配。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仪、血筛系统软件由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型号为S201,该仪器自身搭配的各个组成模块和软件系统要求与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生产为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及配套耗材唯一匹配。其他品牌核酸检测试剂、质控品及耗材不适用于本核酸检测设备。
综上所述,该设备原厂提供的配套使用的核酸检测试剂,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中第6款“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罗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如意一路15-4号5门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 月4日至2023年12 月11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张丽娟、石天玲、秦晓英、赵姝、孙汉巍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周长亮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10号
联系电话: 0412-223324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林晏文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8号
联系电话:0412-221981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冰、周家豪
联系地址: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温泉街1号汤岗子温泉旅游度假区
联系电话:0412-2237778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