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余慈大道中兴一路至城市北环线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重招)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0252-04-01-48026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鹿东158245178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8
公告正文
【余慈大道中兴一路至城市北环线段配套工程(勘察设计)(重招)】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余慈大道中兴一路至城市北环线段配套工程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330252-04-01-480268。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中兴一路,接兴慈八路,一路往南经过沈海高速、七塘公路、庵崇公路、规划建附公路、终点位于规划城市北环线。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0484.6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9484.64万元。其中SJ-1标总投资约19658.58万元,建安费约13671.46万元;SJ-2标总投资约30826.06万元,建安费约22166.31万元。 
2.2建设地点:北起前湾新区中兴一路,南至城市北环线。
2.3建设规模: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本工程实施余慈大道标准横断面两侧侧分带及辅路,侧墩段横断面两侧辅路;七塘公路南侧和庵崇公路两侧平行匝道段,实施平行匝道、侧分带及外侧辅路;完善中兴一路南侧平行匝道外侧人非道。本工程包括平行匝道桥6座,辅路及被交路中小桥梁4座。实施七塘公路南侧和庵崇公路两侧3对上下平行匝道。实施余慈大道地面道  路与地面道路与中兴一路、村庄叉口、七塘公路、崇民路、六塘西街、庵崇公路、规划建附公路交叉,设置灯控平交口,并  对交叉口做进一步渠化完善,路线全长约5.6km。 其中SJ-1标段为中兴一路(桩号K0+000) 至K2+793段,长2.793km。SJ-2标  段为崇民路至规划城市北环线,长度2.807公里。 SJ-1标实施内容为地面道路两侧的辅路及交叉口道路渠化完善、七塘公路南侧 平行匝道等内容。 SJ-2标实施内容为地面道路两侧的辅路及交叉口道路渠化完善、庵崇公路两侧平行匝道等内容。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本项目不含立项可研, 勘察满足设计进度。
2.5招标范围: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初勘、详勘、初测、定测等勘测作业)、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 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所有设计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及满足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2.7标段划分: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J-1标段、 SJ-2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SJ-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设计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承担本标段全部设计任务,并负责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
3.3根据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等级为AA 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 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6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
6.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屹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系人:陈航
联系电话:0574-82375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
联系人:鹿东、石祥法、董立平、鲍琴楠
联系电话:1582451787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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