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B区室外管网(道路)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极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无行审备字〔2023〕1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极县经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无极县经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B区室外管网(道路)施工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无极县,东临规划路,南临皮革二路,北临规划路,西侧为规划路。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无极皮革后整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项目B区块地界内各种室外工程管线综合布置及连接进出户的管线布置及道路工程。包含:雨水、污水、市政生活给水、市政生产给水、消火栓、喷淋、蒸汽、电力、弱电及室外道路,不包括高压电力。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工期:75日历日。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须具有 2020-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 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签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85570135 邮箱:wjxzbb@163.com。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孙磊、0311-85578210;招标代理机构:尹行、 0311-68026677转15)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5 00:00:00 至 2024-03-28 08: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