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局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性业务外包项目框架采购(八次)转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ZTSYJCGS2022-0107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107
预算金额3.38万元
招标联系人籍晓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代理联系人于经理
公告正文

沈阳局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性业务外包项目框架采购(八次)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107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性业务外包项目框架采购(八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非运输企业成本费,已落实。该项目A03-1,A03-2两次谈判公告,仅1家参与报名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示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按照国铁集团《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A03-1、A03-2:负责蝶阀、气水控制盘拆卸、检修合格的集便器到货后的接线安装调试、风管和水管安装调试;配合交检交验;A03-1、A03-2详见附件委外检修技术条件。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A03-1、A03-2需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4.维保条款:(1).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其性能、结构、加工不良,私换材料或使用劣质材料等原因造成客车及部件的修理、更换,在修理、更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员工差旅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产品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损害,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给予赔偿,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3).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其他配件损坏及其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使修竣客车发生行车一般D类事故及以上的事故、批量返厂修质量问题、上级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过程发生惯性质量问题、日常的质量检查或售后服务中发生A、B类问题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并根据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质量责任追究考核细则》,《外委外包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或索赔。必要时,比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处理决定执行处罚或索赔。

(5).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执行甲方的质量工作安排,无故不执行甲方的质量工作安排的(如:按时参加质量工作会议等),按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质量责任追究考核细则》,《外委外包产品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5.售后服务及要求:(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需特别说明的,乙方也应免费提供,以满足甲方安装、调试、维修产品的需要。

(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包括新使用乙方产品的顾客技术培训。

(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在接到通知后按甲方《售后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提供维修服务。

(4).在运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顾客及乙方共同分析原因,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有问题的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扩大破损部分的材料、修理、运输等费用。责任不清时,本着恢复车辆运行的原则,由乙方先提供产品,以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A03-1 A03-2: 按照修车进度,真空集便装置维修周期15天,玻璃钢水盘检修周期4天维修周期是指维修件从甲方发货到乙方合格品返回甲方时间,乙方严格遵守维修周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按甲方《修车生产管理办法》中5.7.4.2规定支付相应货款的违约金。每项次扣罚500元。甲方保留从向乙方支付的相应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的权利。乙方逾期交付维修配件超过 35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交付的维修配件,并且乙方同意按未交付维修配件的新购价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中标后,甲方到乙方现场对综合能力评定时需提供:技术方面有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质量方面有相关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质量记录,设有专(兼)职管理人员;生产计划、进度控制、配件交接设有专(兼)职人员。具体数量详见2022年业务外包项目度预估表。

技术性能指标如有技术规格书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见网站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3-1,A03-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经生产厂授权的分支机构或维修商。

2.注册资金要求: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资质认证要求: 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经国铁集团授权的资质认定机构出具的铁路客车真空集便装置厂修维修资质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铁路客车真空集便装置厂修业绩(提供发票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物资(设备)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忆民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将本公示附件2表格填写完整后,将盖章版及WORD版同时传至项目经理邮箱。邮箱见本公示5.2.2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报名。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注意:因该项目A03-1、A03-2为循环选包,如若参加A03-1、A03-2包件,必须同时报名AO3-1、A03-2包件。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信息

5.1.1采购人:籍晓红

技术咨询人:田原

联系电话:13940391527

5.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项目负责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13889861681 024-62080906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11时,13-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156745084@qq.com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2年5月14日8:00时至2022年5月18日16:00时。

七、公示发布日期:

2022年5月14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

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最高成交限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3-1

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

YZ/YW/RW/25K(含托盘、电气柜等

1

33800

13

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本包执行占比60%

2

A03-2

真空集便器装置检修

YZ/YW/RW/25K(含托盘、电气柜等

1

33800

13

具体检修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本包执行占比40%

交工验收期限及验收地点:按生产计划完成,地点: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院内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乙方所交付之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完整无损,标识清楚

发票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是/否)

邮寄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是否开发票(是/否)

收件人、电话

地址、电话(营业执照地址、单位电话

财务负责人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用于接收谈判文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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