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金额
136.1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3002
预算金额136.19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0592-6064932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萍0592-2229570
中标公司厦门公交集团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36.1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定制线路接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3002
二、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服务类(厦门公交集团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3)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定制线路接送服务:1.789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4楼
联系方式:0592-606493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29570、223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萍、陈培鑫
电话:0592-2229570、223372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一、项目编号:[350211]GWCG[DY]2023002
二、项目名称: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厦门公交集团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孙坂南路123号 | 1,361,904.8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服务类(厦门公交集团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定制线路接送服务 | 本项目为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定制线路接送服务,用于接送后溪中心小学、后溪中学、灌口中心小学、康城小学、军民小学等5所学校特定学生上下学。 | 我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 项 | 遵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 1,361,904.8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柯朝发 |
评审专家: | 陆旭成 、 于国飞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3)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定制线路接送服务:1.789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4楼
联系方式:0592-606493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29570、223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萍、陈培鑫
电话:0592-2229570、223372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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