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图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钢波纹管、球墨铸铁管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钢波纹管、球墨铸铁管网络询价文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图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部拟组织施工所需钢波纹管、球墨铸铁管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网络询价。使用单位为:呼图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一、工程概况
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位于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5个乡镇的19个乡村内;东滩村、二十里店村、良种场村、四工村、头工林场村、小土古里村、高桥村、红柳塘村、联丰村、树窝子村、联丰社区、阿苇滩村、龙王庙村、乱山子村、十户村、十九户村、五工台村、西树窝子村、上二工村;;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沥青道路:27058.926m;新建沥青道路摊铺面积:163000㎡;新建硬化路肩:100000㎡;新建无底渠道:22198.39m;新建入户铸铁管涵:3500m;新建钢波纹管涵:404.5m;
二、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呼图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联系人:霍景阔 电话号码:18059625696
邮 箱:489285924@qq.com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上二工村中铁十四局乡村振兴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2)技术规格书:
规范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满足甲方需求。
验收要求:
(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货物规格、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并附结算清单,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货物如与甲方提供的供应计划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甲方以实际清点数量验收双方确认数量后,由甲方规定人员在确认单上签收。
(2)质量验收:按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五、合格的报价人(可以约定只允许生产商或是可允许代理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资质要求:报价人需向我方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
3)结算周期:每月5日至下月5日。
七、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电汇、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和e信通等方式支付。
2)甲乙双方确认数量金额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次结算前不支付材料款,之后每月5日为结算日,在下月计价款中支付上月收到发票款的80%,3个月内支付至当批货款的90%,余款待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六个月内付清。若货逾期支付,不计利息和损失。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8:00时前通过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九、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呼图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部拟组织施工所需钢波纹管、球墨铸铁管询价采购。采购方式为网络询价。使用单位为:呼图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一、工程概况
呼图壁县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位于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5个乡镇的19个乡村内;东滩村、二十里店村、良种场村、四工村、头工林场村、小土古里村、高桥村、红柳塘村、联丰村、树窝子村、联丰社区、阿苇滩村、龙王庙村、乱山子村、十户村、十九户村、五工台村、西树窝子村、上二工村;;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沥青道路:27058.926m;新建沥青道路摊铺面积:163000㎡;新建硬化路肩:100000㎡;新建无底渠道:22198.39m;新建入户铸铁管涵:3500m;新建钢波纹管涵:404.5m;
二、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
需用单位:呼图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联系人:霍景阔 电话号码:18059625696
邮 箱:489285924@qq.com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上二工村中铁十四局乡村振兴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波纹管 | DN500,壁厚d≥4mm | 米 | 840 | |
2 | 钢波纹管 | DN750,壁厚d≥4mm | 米 | 200 | |
3 | 球墨铸铁管 | DN300,d=9mm | 米 | 5020 |
2)技术规格书:
规范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满足甲方需求。
验收要求:
(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货物规格、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并附结算清单,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货物如与甲方提供的供应计划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甲方以实际清点数量验收双方确认数量后,由甲方规定人员在确认单上签收。
(2)质量验收:按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乙方接到通知后7天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五、合格的报价人(可以约定只允许生产商或是可允许代理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资质要求:报价人需向我方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到站单价为固定单价。
3)结算周期:每月5日至下月5日。
七、付款方式:
1)银行转账、电汇、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和e信通等方式支付。
2)甲乙双方确认数量金额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次结算前不支付材料款,之后每月5日为结算日,在下月计价款中支付上月收到发票款的80%,3个月内支付至当批货款的90%,余款待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六个月内付清。若货逾期支付,不计利息和损失。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8:00时前通过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报价,
九、评审
采用综合评审法,通过技术、服务、报价等评审委员会(项目部成立设备物资领导小组)对各报价人综合评审,出具书面会议纪要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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