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51255021583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便携式超声波理疗仪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自行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便携式超声波理疗仪
预算金额(元): 60000
数量: 1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便携式超声波理疗仪1台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1 | 伊藤 | 日本 |
2 | Enraf | 荷兰 |
3 | DJO | 美国 |
七、 申请理由: 根据临床使用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便携式超声波理疗仪一台,进口便携式超声波理疗仪在技术的先进性、稳定性、故障率、使用寿命、制造工艺、临床适用性、临床患者的反应效果等方面,更能够满足临床使用需求,更能够达到充分竞争,因此特申请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赵稜 | 高工 | 浙江省新华医院 |
林贝贝 | 高工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潘芝梅 | 主任医师 | 省妇保医院 |
陈爱华 | 主任护师 |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王自雷 | 律师 | 浙江传衡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便携式超声波理疗仪在技术的先进性、稳定性、故障率、使用寿命、制造工艺、临床适用性等方面,更能够满足临床使用需求,更能够达到充分竞争,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余海兵
联系电话:15381829358
传真: /
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沿江西路8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杨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6-88225817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章安街道超声波理疗仪).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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