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旗舰店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hh2023025(dy02)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招标联系人王敏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健秋0513-80100639
中标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其“政务服务旗舰店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其他供应商对此持有异议,请携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在公示期期满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旗舰店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NTHH2023025(DY02)
4.拟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说明:
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政务服务”已经成为各地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支撑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一体化网上政务以政务服务普惠化为主要内容,运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连接网络与现实社会,打通部门壁垒,数据共享交换,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对各类服务设施进行高度整合集成,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高智能、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
为此,以2021年《江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标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标准,按照其对门户端和移动端旗舰店的建设规范,对旗舰店的展现样式和功能集成要求,即整体页面分辨率、风格、内容、链接都需符合对应规范,同时需要集成综合搜索、用户空间等规定应用以及一件事、区域通办、特色专题等个性化服务功能集成建设要求,拟对现有的崇川区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建设,以符合要求。
5.拟采购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9.5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30 “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升级改造建设的安装部署、调试和验收。
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南通市现阶段使用的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审批系统)由“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能够充分理解项目需求,了解系统架构并且对项目业务流程理解透彻。
(2)本项目的升级改造是在原有政务服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应用端的深化建设。因此在系统统一整合,减少新老系统数据迁移风险,减少用户人员大规模的重新培训等工作,实现升级改造建设后,原有系统无缝对接至升级改造后的新系统且能完全兼容,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技术上的独占性;在现有政务服务旗舰店外网申报与内网审批的技术无缝对接上,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缩短建设周期,还可以避免重复建设以节省建设成本,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技术上的延续性;同时在项目改造建设要求周期短,质量要求高的情况下,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可确保完成系统的升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提高本项目升级改造的工作效率。
(3)综上所述,为确保本项目升级改造建设技术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的升级改造建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因此,结合财库〔2017〕210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采购要求,拟定本项目按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并在通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后,推进该项目升级改造需求建设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帆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在“公示期”期满无异议后,则进入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程序。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
联系人:王敏;
电话:0513-5508228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0513-69985008。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六、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和项目需求。
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旗舰店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NTHH2023025(DY02)
4.拟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说明:
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政务服务”已经成为各地政府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支撑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一体化网上政务以政务服务普惠化为主要内容,运用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连接网络与现实社会,打通部门壁垒,数据共享交换,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对各类服务设施进行高度整合集成,为群众提供全方位、高智能、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
为此,以2021年《江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标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标准,按照其对门户端和移动端旗舰店的建设规范,对旗舰店的展现样式和功能集成要求,即整体页面分辨率、风格、内容、链接都需符合对应规范,同时需要集成综合搜索、用户空间等规定应用以及一件事、区域通办、特色专题等个性化服务功能集成建设要求,拟对现有的崇川区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建设,以符合要求。
5.拟采购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9.5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30 “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升级改造建设的安装部署、调试和验收。
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南通市现阶段使用的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审批系统)由“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能够充分理解项目需求,了解系统架构并且对项目业务流程理解透彻。
(2)本项目的升级改造是在原有政务服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应用端的深化建设。因此在系统统一整合,减少新老系统数据迁移风险,减少用户人员大规模的重新培训等工作,实现升级改造建设后,原有系统无缝对接至升级改造后的新系统且能完全兼容,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技术上的独占性;在现有政务服务旗舰店外网申报与内网审批的技术无缝对接上,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缩短建设周期,还可以避免重复建设以节省建设成本,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技术上的延续性;同时在项目改造建设要求周期短,质量要求高的情况下,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可确保完成系统的升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提高本项目升级改造的工作效率。
(3)综上所述,为确保本项目升级改造建设技术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的升级改造建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因此,结合财库〔2017〕210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采购要求,拟定本项目按非招标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并在通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后,推进该项目升级改造需求建设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江帆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在“公示期”期满无异议后,则进入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程序。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
联系人:王敏;
电话:0513-5508228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0513-69985008。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六、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和项目需求。
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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