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4215220244003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电动自行车智能交通违法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包件2)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07000240701111886-07130611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电动自行车智能交通违法管控系统、非现场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方式:021-22049511
供应商(乙方):上海鼎尚铭星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友忠(男)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D楼501室
联系方式:021-6236506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电动自行车智能交通违法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包件2)
数量: 1.00
单价(元): 2731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要求。
2.合同金额(元):
2731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电动自行车智能交通违法管控系统建设项目(包件2)的合同(11N002442152202440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