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自然资源告字[2023]33号
经冀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 年限 | 建筑限高(米)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加价 幅度: |
2023-51 | 富宁路北侧,规划冀午渠街东侧 | 18556.88 | 居住用地 | ≤2.0且>1 | ≤28 | ≥35 | 70年 | ≤54 | 4730.1072万元 | 4730.1072万元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公开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交竞买单位与法人的资格证明,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 年12月19日至 2024 年1月8日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受理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 年12月19日至 2024年1月8日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月8日16时 00 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8日17 时 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月9日9时 00分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安全距离、消防通道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六)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七)该地块已移出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可以正式开发利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区分中心
财 务 科:0318-8616259
保证金账户:冀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冀州支行
帐 号:11051900000251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6633828637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晶坛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