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3年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717.1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32387gc00180138
预算金额4717.12万元
招标公司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32387GC001801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3年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建设单位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3年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2.3建设规模:2023年计划在市区内共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9.4公里,其中新建污水管网2.7公里,改造污水管网8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8.7公里。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10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47,171,226.03元。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社保记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用于核实查询的信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公布的结果为准;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5761812
招 标 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 址:绥芬河市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yw18@zzgj.net.cn
项目编号:ZZ32387GC001801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3年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建设单位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2023年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2.3建设规模:2023年计划在市区内共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9.4公里,其中新建污水管网2.7公里,改造污水管网8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8.7公里。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10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47,171,226.03元。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社保记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用于核实查询的信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公布的结果为准;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5761812
招 标 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 址:绥芬河市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yw18@zzgj.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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