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重要湿地碳汇生态价值核算项目
金额
9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fh2305040fz
预算金额96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工025-511967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重要湿地碳汇生态价
值核算项目
(招标编号:JSFH2305040FZ)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重要湿地碳汇生态价
值核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65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泗
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按照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要求,基于洪泽湖
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代表性和类型,吸收借鉴国内外碳储量调查和碳通量监测的先进理念和技术
标准,系统评估洪泽湖湿地固碳现状、碳汇能力以及固碳潜力,核算重要湿地固碳增汇等生态系统服务
功能的生态价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重要湿地碳汇生态价值
核算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重要湿地碳汇生态价值
核算项目:
1.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
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2)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草)规划设计、湿地监测与保护、林业资源监测和调查、森林资源与生
态保护等专业正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须在近五年内具有气象、生态、涡动通量等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和案例(提供案例证
明);
(5)投标人须具有现场仪器设备巡检、现场运维服务经验和技术实力(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说明:以上(1)(2)(3)(4)(5)作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需项,(6)可作为非必需项。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06 09:00到2023-06-12 17:00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现场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
园)三楼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网络获取请联系
025-511967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6 14:30
递交方式:纸质版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26 14:3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FH2305040FZ
项目名称: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子项目—重要湿地碳
汇生态价值核算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5万元
最高限价:965万元
招标需求:按照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要求,基于洪
泽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代表性和类型,吸收借鉴国内外碳储量调查和碳通量监测的先进理念和
技术标准,系统评估洪泽湖湿地固碳现状、碳汇能力以及固碳潜力,核算重要湿地固碳增汇等生态系统
服务功能的生态价值。
合同履行期限:开始时间2023年6月,结束时间2024年12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中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
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
(2)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草)规划设计、湿地监测与保护、林业资源监测和调查、森林资源与生
态保护等专业正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须在近五年内具有气象、生态、涡动通量等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和案例(提供案例证
明);
(5)投标人须具有现场仪器设备巡检、现场运维服务经验和技术实力(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说明:以上(1)(2)(3)(4)(5)作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项,(6)可作为非必须项。
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
必须满足2.1、2.2项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
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现场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
三楼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网络获取请联系025-
51196766。
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
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投标。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
录并保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地 址: 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联 系 人: 李科长
电 话: 0527-8640979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
联 系 人: 范工
电 话: 025-51196766
电 子 邮 件: 880660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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