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城关镇凤凰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HSXH20230912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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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城关镇凤凰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9-11 00:1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9-13 17:00:00 |
采购单位 | 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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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城关镇凤凰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001 | HSXH20230912 | 工程-施工 | 301887.99(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城关镇凤凰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城关镇凤凰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人为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资金来源为泾川县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资金和自筹。现委托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城关镇凤凰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是计划对城关镇凤凰村村级服务场地设施除险加固治理1085平方米,铺装道路185平方米,新建排水渠20米,维修水渠排水渠25米,维修水毁道路310平方米,回填土方150立方米。
3.招标控制价:301887.99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省外企业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一级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 1人:须具有有效的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的专业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9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9月13日17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9月13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投标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竞价结束后须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预算、实施方案打印胶装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城北
联系方式:18293329993
代理机构:甘肃恒晟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世纪花园A区6号楼1单元1003室
联系人:周丽娟
电 话:18293376842
附件信息
- 附件1:泾川县城关镇凤凰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pdf
- 附件2: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