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固阳县北方防沙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施工三标段
金额
1176.6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内自然资字〔2024〕237号
预算金额1176.69万元
招标公司固阳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创新征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472-81212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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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固阳县北方防沙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项目代码内自然资字〔2024〕237号、内自然资字〔2024〕40号、包自然资发〔2024〕72号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固阳县自然资源局,招标项目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内自然资字〔2024〕237号、内自然资字〔2024〕40号、包自然资发〔2024〕7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固阳县 2.立项批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5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固阳县、宁城县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实施方案的批复》、《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内蒙古北方防沙带(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工程设计书的批复》内自然资字〔2024〕237号、内自然资字〔2024〕40号、包自然资发〔2024〕72号 3.工程规模:固阳县北方防沙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施工,总复垦面积8111.83亩。 北方防沙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区位于包头市固阳县西斗铺镇境内,涉及4个行政村。按照集中连片、系统修复的原则,项目区共划分37个治理区(分别为忽鸡兔村16处、刘伟壕村15处、三分子村2处、红泥井村4处),复垦总面积约3051.83亩,已恢复达到销号标准370.226亩,实际修复治理面积2681.604亩,其中复垦为旱地43.1955亩,草地2614.356亩,林地23.0115亩,工业用地1.041亩。 固阳县202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西斗铺镇项目复垦总面积3720.71亩,其中复垦为旱地1210.76亩,草地2143.56亩,林地366.39亩。 固阳县202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康家渠项目复垦总面积1339.29亩,其中复垦为旱地1334.99亩,天然牧草地4.3亩。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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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施工甲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①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②本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的项目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③本项目北方防沙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施工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的项目专业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复垦的项目专业负责人与北方防沙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专业负责人两者不得相互兼任。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与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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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3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 |||||||||||||||||||||||||||||
六、监督部门 | |||||||||||||||||||||||||||||
固阳县人民政府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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