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蜘蛛平板车添置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8-3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倪嘉麟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水蜘蛛平板车添置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8-362
1.2项目内容:水蜘蛛平板车添置项目;
1.3施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内)
1.4施工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供货质保期:24个月
1.6(施工/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20-2022年合同复印件3例以上);
(5)近3年的财务报表(2020-2022年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0)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除提供上述资料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代理品牌单位的授权证明;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xx日16:00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振华重工2#门)
联 系 人:倪嘉麟工 电话:16621311795(招标中心)
魏工 电话:18121195390(商务)
李工 电话:18016480536(现场、技术、验收)
报名邮箱:nijialin_wb@zpmc.com、weihaifang@zpmc.com
投诉举报电话:021-56856666-211152
投诉举报邮箱:cxjw@zpmc.com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 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含预审资料),抄送备案邮箱。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尹彩惠收), 同步提供电子版成册预审资料。
4.评标方式:最低价格法
5.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
(2)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3)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其它注意事项:
7.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7.2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8.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7日17:30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振华重工2#门)
联 系 人:倪嘉麟工 电话:16621311795(招标中心)
魏工 电话:18121195390(商务)
李工 电话:18016480536(现场、技术、验收)
报名邮箱:nijialin_wb@zpmc.com、weihaifang@zpmc.com
投诉举报电话:021-56856666-211152
投诉举报邮箱:cxjw@zpmc.com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 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含预审资料),抄送备案邮箱。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尹彩惠收), 同步提供电子版成册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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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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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平板拖车

8
2 平板拖车

2
3 平板拖车

2
4 平板拖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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