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
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及概况
现招商人有以下广告资源招商,具体明细如下:
包件一:南宁站正立面4块广告牌,正面左侧、右侧广告牌尺寸均约为30m*8m,售票厅、火车站出站口广告牌尺寸均约为24m*6m,面积共计768㎡(具体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关于项目特别说明
(一)包件一中的广告牌已由招商人完成建设,合同期内由中商人负责维护。中商人需每年对广告牌进行一次安全评估检测,并向招商人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对该户外广告牌设施质量检查报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广告牌钢结构防腐保养,发现有锈蚀、脱落、龟裂、风化等现象时,应及时清理、除锈、修复、重新涂装。当涂层表明表面光泽失去80%、表面粗糙、风化龟裂达25%以上和漆膜起壳时,应及时维护。
(二)合同收取3个月合同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商人按季度预付合同款。
(三)合同期内,出现因市政原因、修路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商人无法正常使用上述广告资源进行广告经营的,招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招商人按广告资源实际使用时间收取广告发布费。
(四)所有广告均须通过招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刊, 中商人未经招商人审核通过而私自发布的广告,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因侵权、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清除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由中商人负完全责任。
(五)中商人须自行解决城管部门的相关手续,因户外广告相关手续没有办理造成招商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由中商人全额承担,招商人概不予负责。
(六)广告内容发布需经招商人上级部门审批,合同期间经招商人及相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中商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七)招商人收取包件一招商年底价50%作为竞商保证金。
(八)所有竞商人参与报名,即视为接受所报名项目的合同条款(详见附件7),竞商人须仔细阅读相关附件及内容。
四、合同期限:3年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广告经营资质、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的法人。
2.诚信守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未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竞商人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名单。
3.与招商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4.竞商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5.最近两年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合同仲裁或诉讼记录(以法院判决为准)。
6.无串通竞商以及被取消竞商或中商资格的不良记录。
7.本次招商不接受自然人(个体户)和联合体竞商。
在最终确定中商人前,招商人发现竞商人具有上述不符合竞商人资格之一者,招商人有权取消竞商人竞商资格或中商资格。
六、竞商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原件由招商人工作人员核实后退还)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无需此项)
(五)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六)需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近一个月的银行余额对账单。如竞商人有2022年第三方审计年报,应提供给招商人。
(七)竞商保证金转款凭证
(八)本招商文件所有附件的原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如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资料,均视为不符合竞商人资格要求,同时提供招商人PDF扫描件电子版。
七、报名时间
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6日16时前(竞商资料送达招商人的时间以及竞商保证金到账的时间均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
八、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线上报名: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招商平台注册并报名,报名网址https://zs.95306.cn/,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谢绝电话、网络、QQ等其他方式报名。
(二)线下领取和提交资料:报名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招商人指定地点领取招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按招商文件及其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料。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即2023年7月26日16:00,招商人不再接受报名。
备注:报名人必须线上报名及线下提交资料,漏掉其中一项,报名均不成功。
九、领取和提交资料地点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4号
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广告事业部1111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730135 联系人:陈女士
十、竞商保证金
(一)竞商保证金:招商年底价50%
(二)竞商保证金以汇款实际到账为准,竞商人应于2023年7月26日16时前,通过对公银行账户将竞商保证金转账至招商人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商:
户名: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2102113109300664930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宁市衡阳支行
备注:在转账凭证中“用途”一栏注明“XXX广告资源(包件号)+竞商保证金”字样
(三)竞商人缴纳保证金后,要及时向招商人索要收款收据,收据上要注明保证金金额,所参加竞商标的物的名称(编号),收据加盖财务章。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属竞商人违约,其竞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招商人所有,并取消其竞商或中商资格。
1.报名后竞商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标的物竞商,也不委托他人参加竞商的;
2.冒名顶替他人参加竞商的;
3.竞商人不服从会场管理,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招商正常进行的;
4.竞商人有私下恶意串联或向招商人工作人员行贿或恐吓、人身攻击招商人工作人员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5.中商人放弃中商资格(简称“弃商”)或被取消竞商或中商资格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招商人所有;
6.中商人收到中商通知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和招商人签订合同(因招商人自身原因除外)、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弃商。竞商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招商人所有。
十一、招商时间
(一)招商人另行通知。
(二)招商期间,招商人有权使用报名人、竞商人于报名表中留下的手机号、电子邮箱,选择其一向报名人、竞商人以发送手机短信(含微信,以下同)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招商人发送手机短信(含微信,以下同)或电子邮件成功即视为送达(即视为报名人、竞商人已知晓通知内容)。
十二、招商地点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4号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若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十三、招商前资格审查
招商会开始之前,由招商人根据竞商人提交的材料按招商文件要求对竞商人资格进行审查。竞商人参加招商会,要随身携带相关证件、证照以及竞商保证金收款收据等资料以便招商人现场验证,否则取消竞商资格。
十四、招商方式
招商方式为公开挂网招商,竞商以元(人民币)为报价核算货币单位,以年广告费(元/年)为单位报价。
十五、竞价程序和规则
竞价程序和规则由招商人拟定并现场公布,主持人由招商人指定。
流程:
1.竞商人入场前于会场指定位置签到,允许竞商人带一名随行人员参加,报价必须是竞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行人员不能参加举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请竞商人带齐资料,持原件备查。
2.主持人介绍招商人到会人员、标的物情况以及竞价程序和规则。
3.竞商人提问,招商人答疑。招商开始之后,招商人不再回答竞商人的任何问题。
4.主持人宣布招商开始,向竞商人放发号牌,号牌顺序由竞商人签到顺序决定,发号牌时再次核对竞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后开始竞价。
十六、公示及确定中商人
(一)招商会结束后次工作日,招商人将中商候选人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招商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其他竞商人未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经招商人核实异议无效的,则确定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次工作日,招商人有权按照中商人于本招商文件及其附件中留下的手机号、电子邮箱,选择其一向中商人以发送手机短信(含微信,以下同)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电子书面通知)履行中商通知义务,招商人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即视为中商人已知晓通知内容),中商人在上述中商通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后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前来招商人处领取纸质《中商通知书》并办理缴纳费用、签订合同手续。在此期间,若出现中商人主动弃商或超过规定时间中商人未前来办理领取纸质《中商通知书》并办理缴纳费用、签订合同手续的情况(视为弃商),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招商人所有,该招商项目招商人有权决定重新招商或由报价次高者接续。若招商人决定由报价次高者接续,则次工作日,招商人通知该报价次高者为中商候选人(程序同上)。若报价次高者弃商(含视为弃商)或被取消中商资格,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归招商人所有,招商人再按报价排名表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中商候选人,以此类推。若依次排序确定的中商候选人的报价与招商人预期差距较大的,招商人有权重新组织招商。凡弃商(含视为弃商)、被取消竞商或中商资格的竞商人均不能参加该标的物的重新招商,并列入招商人招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招商人旗下的任何招商活动。
(二)公示期间,若有其他竞商人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经招商人核实异议成立,且该异议直接影响招商结果的,则取消本次招商确定的中商候选人资格。经招商人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异议无效。
(三)中商人在中商通知(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后的次日起30日内必须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其竞商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由中商人于合同签订前补足。超出时自动转为合同期内首期合同款。
(四)其他没有中商的竞商人,在查明无本招商文件规定的违法违约情形后,其竞商保证金在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金。竞商保证金退还时,只向原汇入账户、账号办理,不接受变更。
(五)竞商人在竞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商与否,均自行承担。
十七、其他
本招商文件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2023年 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