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安区乡镇村物流节点丁集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7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333373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裕安区乡镇村物流节点丁集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裕安区乡镇村物流节点丁集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裕安区乡镇村物流节点丁集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监测、验收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HD202210003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乡镇村物流节点丁集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泽淮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瑞泰滨河御景11号楼1单元01312号

成交金额:7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称:裕安区乡镇村物流节点丁集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项目

服务范围:裕安区乡镇村物流节点丁集公交枢纽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监测、验收

服务要求: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监测及验收备案工作随项目进度开展,满足项目总体需求(各项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分阶段完成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长安城商业街12号楼8楼,联系电话0564-33337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址:六安市城南镇裕安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564-3956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长安南路长安城商业街12号楼8楼

联系方式:0564-3333730

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六安华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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