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局大院指挥大楼机房精密空调更新改造项目(视频支队)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市局大院指挥大楼机房精密空调更新改造项目(视频支队)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本级)拟对市局大院指挥大楼机房精密空调更新改造项目(视频支队)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市局大院指挥大楼机房精密空调更新改造项目(视频支队) 合同金额(元):988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五条第1点约定“项目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90天(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承担的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参与验收和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变更为:“项目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20天(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参与验收和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已于2023年5月29日签署了《市局大院指挥大楼机房精密空调更新改造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项目实施期间因部分因素影响施工进度,一是十楼机房大量设备需搬迁至其他机房才具备施工条件,二是专项保障任务期间需暂停施工。为保证项目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原合同约定工期90天变更为120天(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9月25日)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 联系电话:19926639903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4814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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