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清溪医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4-00567
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医院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4《转发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东财〔2019〕89号)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相应经营范围);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从事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厂商,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生产范围);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 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2)请投标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3)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4)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6)开标/唱价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根据开标(开启)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7)投标人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投标人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投标人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88696588。
5.投标文件提交注意事项,须知前附表中提及的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封装)及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在电子开启前邮寄或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联系人:庄小姐;电话:0769-222416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清溪医院
地 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中路6号
联系方式:0769-3882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联系方式:0769-22241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小姐
电 话:0769-22241602
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