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YY2-202208-2022年金华管理中心收费站匝道栏杆机安装工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YY2-202208-2022年金华管理中心收费站匝道栏杆机安装工程;
2.实施地点:杭金衢高速郑家坞、浦江、义乌、上溪、鞋塘、金华、金华西、游埠收费站,金丽温高速永康收费站,建金高速马涧、兰溪北、大洋、梅城收费站。
3.实施内容:本项目为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金华管理中心所辖杭金衢高速郑家坞、浦江、义乌、上溪、鞋塘、金华、金华西、游埠收费站,金丽温高速永康收费站,建金高速马涧、兰溪北、大洋、梅城收费站入口内广场匝道口共26台手动栏杆安装工程。具体工程量清单及要求如下:
2022年金华管理中心收费站匝道栏杆机安装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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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站点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杭金衢 |
郑家坞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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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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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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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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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塘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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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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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西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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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埠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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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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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丽温 |
永康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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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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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金 |
马涧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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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北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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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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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 |
手动栏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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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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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要求:
1.栏杆臂上交通标志的字符、图形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的规定;标志板及支撑件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的规定。
2.栏杆机的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标志钢构件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与未熔合、夹渣等缺陷。金属构件的镀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反光膜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的规定;字符、图形不得拼接。
4.栏杆臂封道伸直后与边护栏间距小于1米,栏杆臂上设有禁止通行标牌。
5.采购范围:本项目设1个标段,3个合同段。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按合同段与上述3家公司管理处分别签署采购合同,各合同段实施单位及项目范围如下:
(1)第一合同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金华管理处):
在郑家坞、浦江、义乌、上溪、鞋塘、金华、金华西、游埠收费站入口内广场匝道口安装手动栏杆各2台(杭州方向和衢州方向匝道口各一台)共16台手动栏杆。缺陷责任期:自完成调试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第二合同段(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金华管理处):
在永康收费站入口内广场匝道口安装手动栏杆2台(金华方向和丽水方向匝道口各一台)。缺陷责任期:自完成调试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第三合同段(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金管理处):
在马涧、兰溪北、大洋、梅城收费站入口内广场匝道口安装手动栏杆各2台(杭州方向和金华方向匝道口各一台),共8台手动栏杆。缺陷责任期:自完成调试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计划工期:要求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日内完成项目清单内各栏杆机的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完成高速公路施工作业;
2、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验收(或业主证明服务良好)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9万元。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合同主体须与供应商一致)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文件(含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时间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6月9日8:30至2022年6月13日8:30,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邮箱)信息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944927@qq.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13505795213联系吕先生提醒确认),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免费获得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
2.潜在报价人对询比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11944927@qq.com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6月14日9:30。采购人将于2022年6月15日9:30前通过报价人邮箱发送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邮箱信息,招标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采购响应文件提交等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9时30分;
2.提交地址: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金华管理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室;
3.开启时间:2022年6月16日9时30分;
4.递交方式及相关事宜:
供应商以邮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至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金华管理中心阳光采购(招标)室(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收件人:吕杰锋, 联系电话:13505795213),邮递外表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址,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废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扫描件(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投标人邮箱(11944927@qq.ocm),密码装信封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5.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收到开标结果邮件后1个小时内回复,如在时限内不回复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金华管理处
联系人:吕杰锋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
联系电话:13505795213;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委驻金华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迎宾大道金华收费所
电 话:0579-82411772。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金华管理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