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及ATM清机业务合并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92.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83-1
预算金额39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济生0591-8370626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5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莆田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及ATM清机业务合并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2年08月04日 18:30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15日 15:00
预算金额 ¥392.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706268
采购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福建中银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经理-0591-87090677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0591-83706268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及ATM清机业务合并外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及ATM清机业务合并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8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福建中银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经理-0591-87090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0591-837062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磋商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的委托,对莆田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及ATM清机业务合并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密封磋商。

1、磋商项目:莆田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及ATM清机业务合并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83-1

3、招标范围:

合同包

项目类型

招标要求

最高控制价(含税)(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现金清分整点

详见磋商文件及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660000

20000

1

ATM清机业务

详见磋商文件及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264000

合计

3924000

4、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磋商文件)售后不退。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5.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磋商保证金,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服务商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磋商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若磋商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此件)

6.2.磋商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还须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截标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截标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参加本项目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磋商供应商企业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①响应文件应附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磋商供应商企业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②响应文件应附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磋商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6.3.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磋商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6.4.磋商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磋商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磋商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银行禁用、退库名单(注:本项目暂不接受正在被中国银行相关审查机关要求配合调查企业参与)。

注:磋商供应商有责任对6.3、6.4、6.5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响应无效。(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本壹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磋商后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响应有效期:磋商截止期结束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应于2022年08月15日下午15:00以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下述的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磋商时间:2022年08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2、磋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 148 号中建大厦九层开标室(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4、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网站上通知,请磋商供应商关注;

15、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福建中银大厦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91-8709067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监督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福建中银大厦

16、 磋商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91903881010928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9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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