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集团本部物流中心金水河改造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货运电梯采购及安装
金额
189.5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9.5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云南欧通电梯有限公司189.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集团本部物流中心金水河改造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货运电梯采购及安装
【中标候选人公示】集团本部物流中心金水河改造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货运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单位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集团本部物流中心金水河改造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货运电梯采购及安装、物流中心2016年辅助生产设施项目一库区6#仓电梯采购及安装

采购信息系统项目编号

201800627.03.01、

201606508.07.0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联系电话

0871-68334060

公示时限

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3

公证机构

云南省玉溪市国立公证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7日

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8月4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市政府停车场侧面)

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共计7人,由招标人代表2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5组成

中标候选人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工期、质量

中标候选人

云南欧通电梯有限公司

1、含税投标总报价:¥2358800.00元,其中:(1)集团本部物流中心金水河改造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货运电梯采购及安装:1895500.00元;(2)物流中心2016年辅助生产设施项目一库区6#仓电梯采购及安装:463300.00元;

2、工期承诺:(1)工期:本项目的施工分多期进行实施,每期的具体实施内容以接到招标人发出工作任务通知为准。

(2)供货期: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0个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达项目实施地点;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梯组织生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未发出书面通知的,投标人不得自行组织生产;

投标人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自行组织生产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3)拆除:在接到招标人的拆除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排的拆除工作(一库区3#仓、老厂区4#仓共计2台货梯);

(4)安装调试:在接到招标人的安装调试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排的安装调试工作(注:以向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报检申请为安装调试工期截止日,如第一次检验不合格,整改至检测合格为止,整改时间计入安装调试工期)。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通过招标人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中标候选人

昆明骏凯电梯有限公司

1、含税投标总报价:¥2327700.00元,其中:(1)集团本部物流中心金水河改造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货运电梯采购及安装:1872100.00元;(2)物流中心2016年辅助生产设施项目一库区6#仓电梯采购及安装:455600.00元;

2、工期承诺:(1)工期:本项目的施工分多期进行实施,每期的具体实施内容以接到招标人发出工作任务通知为准。

(2)供货期: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0个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达项目实施地点;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梯组织生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未发出书面通知的,投标人不得自行组织生产;

投标人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自行组织生产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3)拆除:在接到招标人的拆除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排的拆除工作(一库区3#仓、老厂区4#仓共计2台货梯);

(4)安装调试:在接到招标人的安装调试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排的安装调试工作(注:以向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报检申请为安装调试工期截止日,如第一次检验不合格,整改至检测合格为止,整改时间计入安装调试工期)。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通过招标人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中标候选人

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1、含税投标总报价:¥2380000.00元,其中:(1)集团本部物流中心金水河改造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货运电梯采购及安装:1912000.00元;(2)物流中心2016年辅助生产设施项目一库区6#仓电梯采购及安装:468000.00元;

2、工期承诺:(1)工期:本项目的施工分多期进行实施,每期的具体实施内容以接到招标人发出工作任务通知为准。

(2)供货期: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0个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达项目实施地点;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梯组织生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未发出书面通知的,投标人不得自行组织生产;

投标人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自行组织生产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

(3)拆除:在接到招标人的拆除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排的拆除工作(一库区3#仓、老厂区4#仓共计2台货梯);

(4)安装调试:在接到招标人的安装调试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排的安装调试工作(注:以向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报检申请为安装调试工期截止日,如第一次检验不合格,整改至检测合格为止,整改时间计入安装调试工期)。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通过招标人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0年8月4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备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8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13日17:00前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2、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877-2961234 。

招标单位: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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