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装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177.83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fcg2023-16775
预算金额177.83万元
招标公司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刘洋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滕正东177089492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6
公告正文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装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 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3-16775 项目名称: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78341.00 最高限价(如有):1778341.00 采购需求: 智慧档案室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智慧档案室档案室存储设备、智慧档案室档案室自动测控系统、智慧档案室实体档案管理系统、智慧档案室-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智慧档案室文印设备、智慧档案室智慧执行终端、智慧档案室装订设备、智慧档案室快速扫描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4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10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3年10月21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10时00分 地点: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2.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无法解密、解密失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和谐路5号 联系方式: 刘洋(13908941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正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永久片区梦想小镇2栋一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 滕正东(17708949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正东 电 话:17708949268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