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保安服务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0-05-14 10: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FW-2020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安服务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招标组织为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生产区、办公区的保安服务招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定履行期限形式,履行期限为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3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包: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投标报价 (元/人.月)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月) |
1 | 保安服务承包 | 保安区域内的保安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表1) |
| 2400 |
备注:投标报价按照保安服务承包(含税)单价报价。
附表1:保安区域人员配置标准及数量
合计
34人
保安区域 | 班次 | 人员配置标准 | 数量(人) |
生产区南门 | 三班 | 3人/白、中班,2人/夜班 | 8 |
生产区北门 | 三班 | 3人/白、中班,2人/夜班 | 8 |
第一机械厂办公楼 | 三班 | 1人/班 | 3 |
钢管销售公司办公楼 | 三班 | 1人/班 | 3 |
离退休管理站办公楼 | 三班 | 1人/班 | 3 |
钢管存储三号地 | 三班 | 1人/班 | 3 |
巡逻人员 |
| 1人/班 | 2 |
管理人员 |
| 3人 | 3 |
派出所值班 |
| 1人 | 1 |
2.4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2.4.1、2.4.2;
2.4.1工作内容包括:
(1)负责生产区南大门、北大门、办公区、生产区的秩序维护;
(2)负责对出入生产区的车辆、物资进行核实查验,对进出的人员进行管理;
(3)负责生产区及办公区的治安巡逻及秩序维护,每天巡逻完要填写巡逻记录;
(4)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警卫及广场的车辆秩序管理;
(5)负责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确保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治安稳定;
(6)负责生产区、办公区保安岗位四周的卫生清洁及岗位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工作;
(7)其它临时赋予的工作任务。
2.4.2工作要求包括:
(1)承包方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含公休、节假日,下同)为园区提供保安服务。
(2)生产区南大门、北大门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负责对出入的车辆、物资进行核实查验,对进出的人员进行管理,白班中班室外2人站岗执勤,早7:00点至晚7:00点北大门设立形象岗。
(3)生产区南、北门岗位全天上、下班高峰时段保安队管理人员(保安队长)不少于3个小时的现场在岗值守;办公区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负责办公区的安全警卫;如遇火灾等突发情况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组织人员疏散,每天中午、晚上下班时间在所负责区域进行巡逻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办公区门岗在上下班时间室外站岗执勤20分钟)
(4)乙方有义务提供派驻到甲方的保安人员的详细人事及相关资料(身份证、个人保险及无法犯罪证明等复印件)予甲方备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保安人员的信息发生变化的,乙方须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就变更事项予以书面说明。
(4)保安巡逻人员负责园区生产区、办公区公共区域、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白班采取骑车或步行的方式巡逻(如遇突发事件可开巡逻车),夜班采取骑车或驾驶警保联防巡逻车的方式巡逻。办公区巡逻要求到各楼层巡视,下午下班后巡逻人员到各楼层巡视,注意各办公室房门是否上锁,对未上锁的办公室代将房门上锁,登记房间号码,上班后向治安保卫中心汇报。
(5)警保联防巡逻车和巡逻电动车必须专人驾驶,责任到人。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其他无备案人员驾驶。车辆停放按照要求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允许乱停乱放;车辆日常保养维修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安全运行,车辆发生的日常保养维修费用(如补车胎、更换小部件、把手等1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车辆主要部件(如保险、电瓶、空调、更换轮胎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小故障乙方没有及时更换、维修而造成车辆更换主要部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车辆出现故障或损伤后要及时上报甲方,不报、瞒报发生交通事故或给车辆造成更大的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拒不承担,甲方将按照工厂的相关规定进行加倍处罚。
(6)警保联防巡逻车和巡逻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损坏需要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车辆零部件和辅助设施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要对使用的车辆、人员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车辆的安全运行按照一机厂车辆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经济损失亦由乙方赔偿。乙方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教育,乙方在使用甲方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经济损失亦由乙方赔偿。
(7)门卫及巡逻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并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8)负责节假日、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确保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的治安稳定。
2.5服务地点:河北沧州青县第一机械厂生产区、办公区。
2.6结算方式: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当月工作任务后,次月一日,由乙方根据实际出勤人数和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填写《保安服务费月份审批表》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根据审批表开具正式发票,由财务部门在发票开具一个月内付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投标服务内容。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无被起诉法律纠纷证明,并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17-2019年度三年的(每年至少一份)保安服务业绩,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合同和对应结算发票的复印件。
3.4诚信要求:投标人自成立以来,提供的保安服务给招标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9日,每日上午 8:30至11:30,下午2:30 至5:3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两个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疫情期间,建议选择第①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①、将以下4项资料发送至邮箱wangyachi01@cnpc.com.cn后,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 b、标书费电汇凭证;
c、开票信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版)
d、开票信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word版)
②、在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202室持营业执照、标书费电汇凭证、开票信息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拆分包售卖,每套1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应从贵单位开立的银行账号转出(注明:标书费),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除标书费外,无其他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202室,开标当天递交地点为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递交时间以招标组织方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如邮寄递交时间错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提交4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潜在投标人开立的银行账户转出(注明投标保证金用)。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7.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公布。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9时00分;
8.2开标地点: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导航:“中国石油渤海装备青县产业园区”南门进,北行100米路东)
九、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联系人:王亚池
电 话:0317-2577779/13603277100
电子邮箱:wangyachi01@cnpc.com.cn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01697236050500562 联行行号:10514320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