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
金额
1283.5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4(cc)wz00062
预算金额1283.54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佳信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757-822832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4-01-16 23: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604-04-01-978322

投资项目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

标段(包)名称

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绿景西路与星光路交叉口南侧,大雾岗森林公园的北侧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用地面积11652㎡,其中铺装面积8568㎡、水景280㎡、沥青道路1170㎡。三处景观构筑物,两处为凉亭(355㎡),一处为台地景观构筑(1605㎡,内配套管理工具间及水景机房)。 工程对原星光产业园内的场地景观,包括绿化、广场、园区内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市政管网等进行改造提升。本期项目连接西部园区入口,平整场地、梳理高差,设置入口广场、入户庭院以及建筑配套花园;北侧主入口设置约4m的跌水主题景观,设置台地景观以便衔接东侧地块。南侧设置机动车道,铺装为沥青马路:一期园区内配套主题水景、景观绿化、景观水品、休憩公共家具、导视系统、配置设施若干。 项目估算总投资1577.98万元。

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包括有园区商业区、休闲广场、特色连廊、景观花园、景观回廊、整体水景、园区交通道路规划和管道铺装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13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按业主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最高投标限价

12835468.57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市政供排水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排水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即 2023 年 7 月至2023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2023 年 7 月至2023 年 1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依法依规被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之日起往前顺推),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1000万元 或以上的 市政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原件的扫描件、合同协议书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包含工程基本信息)网页截图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1000万元或以上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及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为电子标,无需获取纸质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月17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6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6 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按照佛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4269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魁奇二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3900129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佳信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岭南大厦1402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7-82283268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10586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交易编码GC2024(CC)WZ0006  

2.招标条件: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禅发改投审〔202360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石湾镇街道西片区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星光产业园西区一期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禅政数监管〔20244号核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7-82283268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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