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5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小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WXLX202207002-X02]无锡市革命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项目LSLY51标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02 16:41:45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无锡市革命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LSLY51标施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革命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革命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行审投许[202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LSLY51标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惠钱路45号
2.1.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89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104.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75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52.64平方米,主要对无锡市革命烈士陵园新建改建部分功能性建筑、改造提升区域环境及信息化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骨灰堂、烈士事迹陈列馆等老旧建筑;新建英烈馆5228.28平方米(含地上4756.38平方米、地下471.9平方米)、追思堂811.04平方米、3#配套用房177.86平方米、4#休息驿站530.33平方米、5#门卫室 40 平方米,新建地下车库3880.74平方米;保留利用(改造修缮)综合教育楼1185.82平方米、原追思堂1250.27平方米;同步改造烈士陵园室外环境和配套设施,包括对市民公园(B地块)、室外地面停车场及陵园入口广场、祭扫通道、烈士纪念塔基座(延展)、烈士墓区(南移安葬)、园区广场道路、景观绿化、截洪沟治理等进行布局优化和改造提升。 
2.1.3 合同估算价:155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21日,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景观绿化、电梯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自2021/08/0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08/0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5/0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2日 17:00 2023年08月07日 23:59 
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5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7号楼 
邮编:
214031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单工 
联系人:
蒋小娟 
电话:
0510-82710679 
电话:
0510-82835960 
传真:
 
传真:
0510-851003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92872176@qq.com 
2023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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