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kV电力新建工程(专用车园区8号地块标准厂房新建工程正式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ZB-GCSG-21074
1. 招标条件本项目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kV电力新建工程(专用车园区8号地块标准厂房新建工程正式电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9】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新建10kV中压配电室1座,新建10KV配电室6座;箱式变电站2座;主电源容量12540kVA,备用电源容量3750 kVA;还包括10kV开闭站进线电缆及配出电缆、变电室槽钢、静电地板、外网挖沟及电缆井砌筑等项目,具体详见图纸;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2021年06月04日至2021年08月02日止;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路与哈尔滨大街交汇;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18550388.00元,其中包含暂列金801205.9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近三年内(2018年-2020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现行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0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邮箱(2784907815@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88667176、89954092取得联系进行确认,转账单位需在转账的次日持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发送至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4.4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7日09时30分,长春林业宾馆二楼会议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46,电话:0431-8589022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常德路1588号921室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431-81946442
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
获取文件:陈珊珊 电 话:0431-88667176
技术咨询:许 岩 电 话:0431-88661898
财务电话:0431-89954186、89954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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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