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59.8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260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董雅洁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敏0351-8212172
中标公司山西大视角文化交流有限公司59.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260
二、项目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项目情况概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 | 本书计划用于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建校70周年使用。需要本着文化创新、理念创新的原则,兼具校史性与学术研究性进行编撰,使书更具可读性、条理性。建议以文化发展为明线,以历史时间为暗线,条块结合,系统性地收集学校各个历史阶段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校企融合、科研成果、学校文化活动、教学实践与创新、学生技能比赛及实训、学术交流、教育扶贫等方面的资料与图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简洁凝炼的语言进行阐述,使其具有可读、可研、可传等特性。 | 报价:598760(元) | 山西大视角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南中环街529号AB裙楼云旅天下众创空间4111号工位 | 91140100346892210L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1 |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 | 本书计划用于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建校70周年使用。需要本着文化创新、理念创新的原则,兼具校史性与学术研究性进行编撰,使书更具可读性、条理性。建议以文化发展为明线,以历史时间为暗线,条块结合,系统性地收集学校各个历史阶段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校企融合、科研成果、学校文化活动、教学实践与创新、学生技能比赛及实训、学术交流、教育扶贫等方面的资料与图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简洁凝炼的语言进行阐述,使其具有可读、 | 1.分阶段梳理清学校历史,历史条理清晰; 2.介绍学校架构、体系、理念、办学目的等,诠释学校精神、校训、学风,包括数字校园、后勤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3.梳理70年学校素质教育、专业文化、课程建设、校企融合、实习实训、教师队伍建设、课研课改、校园文化、社会服务、教育扶贫和国际交流等各个方面的探索经验与成果。 4.要求理论与案例链接相结合,生动形象反映学校70年来学校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 5.根据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编撰、出版、印制、运输,达到验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蔺建秀,吴亚君,石金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80%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1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信息
名 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联 系 人:董雅洁
联系方式:0351-3350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2号A301(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北门往东50米)
联 系 人:李敏、辛广、髙婧、杨文举
联系方式:0351-8212172
附件信息: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项目磋商文件定稿(1)(1).doc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项目磋商文件定稿(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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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二○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260项目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9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范本
6、采购需求:5、预算总金额:人民币600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2-6-0149422、项目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项目1、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26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次磋商项目不分包,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参加其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项目情况概述 | 备注 |
1 |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0年文化探索与实践》书籍编撰制作出版项目 | 本书计划用于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建校70周年使用。需要本着文化创新、理念创新的原则,兼具校史性与学术研究性进行编撰,使书更具可读性、条理性。建议以文化发展为明线,以历史时间为暗线,条块结合,系统性地收集学校各个历史阶段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校企融合、科研成果、学校文化活动、教学实践与创新、学生技能比赛及实训、学术交流、教育扶贫等方面的资料与图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简洁凝炼的语言进行阐述,使其具有可读、可研、可传等特性。 | 详见技术参数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编撰、出版、印制、运输,达到验收标准。 |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40%,用以支付前期采编、撰稿、CIP、设计制版、专家评审等费用,其它书籍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 ||
服务地点 |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31号) | ||
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1ogin.sxzfcg.zcygov.cn/user-1ogin/#/login)线上获取1、获取时间:2022年9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9月2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开启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响应文件提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2号A3栋301一层会议室(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北门往东50米)现场开启;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1、时间:2022年9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351-3350393联系人:董雅洁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31号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1、采购方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系方式:0351-8212172联系人:李敏、辛广、髙婧、杨文举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2号A301(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北门往东50米)名称: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 ¥:600000元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4 | 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供应商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供应商的任何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5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可出具银行资信证明代替;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内容中不得有仅供招投标使用等字样)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4.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开启前提交磋商保证金,须提供磋商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要求: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2)保证金形式:该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出。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收款单位: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人民南路支行行 号:1051 6100 5243银行帐号:1405 0182 5538 0000 0396(4)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在磋商开启前持交款凭单和账户信息函(格式见附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收据”。(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联系人:赵会计 0351-8212172注: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或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8.1属于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8.2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8.3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9.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9.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9.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8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9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6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报价组成的详细说明(包括编辑撰稿费、排版设计费、顾问费用、采编摄影录像费、三审三校费、出版技检费、ICP书号费、书籍打样费、印刷包装费.其他费用等费用),(格式自拟);7.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思路等对项目的理解和分析、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服务方案等);8.项目服务团队和执行能力(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证书、简历表、已完成项目案例情况等);9.服务保障体系和能力;10.服务承诺;11.供应商合同执行能力(业绩)(见‘响应文件格式’);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3.政策性要求;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为: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享受第6、7、8项价格扣除政策。2.格式见第七部分 |
8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磋商小组成员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10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11 | 现场勘查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2 | 标前答疑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3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 |
1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 文化、体育和娱乐 行业 |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6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3.2供应商应在开标仪式前半个小时内(即2022年9月 21日8点30分至2022年9月 21日9点00分),递交打印胶装密封的纸质文件一正两副,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响应文件侧面加盖骑缝章。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3.3供应商须将纸质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密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并注明“磋商开启前不得启封”字样。3.4供应商应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纸质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3.5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唐槐园区大昌南路12号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A301一层会议室(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北门往东50米)3.6未按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或递交的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2.定义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标。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若《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前附表第3项)。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见前附表第2项)。
(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关联企业
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合格的服务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
7.通知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磋商要求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费用
二、磋商文件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解释权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9.磋商文件的内容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10.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1编排要求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5项资格证明文件、第6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2.2.2格式要求
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磋商保证金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2.3.2响应文件加密
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产品价格、相关服务内容、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磋商报价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响应文件解密
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开启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9.7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6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20.组建磋商小组五、磋商程序和要求19.8“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
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E.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
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磋商(询标)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1.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
(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
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23.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
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报价审核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
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
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综合评分原则
26.编写评审报告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24.2.6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评审复核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
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磋商过程保密
(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0.磋商项目终止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四)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法定数量:货物、工程类3家;政府机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采购服务类:2家)。(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每包成交供应商分别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32.成交服务费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签订合同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七、保密和披露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
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八、询问和质疑
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
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九、违约处罚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7.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一、资格性审查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1.2提供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3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财务报告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2.1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可出具银行资信证明代替;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内容中不得有仅供招投标使用等字样)扫描件或影印件。2.2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4.1纳税凭据: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等证明材料;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3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证明文件5.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6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7.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7.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7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8.1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据;8.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8 | 政策要求 | 供应商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服务承接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8.1属于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8.2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8.3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
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二、符合性审查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方式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6 | 报价组成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组成说明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报价组成说明;6.2报价组成说明审查报价组成说明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报价组成说明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6.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7 | 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7、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
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 | 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 1.审查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
评审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六、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五、无效响应的情形
本书计划用于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建校70周年使用。需要本着文化创新、理念创新的原则,兼具校史性与学术研究性进行编撰,使书更具可读性、条理性。建议以文化发展为明线,以历史时间为暗线,条块结合,系统性地收集学校各个历史阶段的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校企融合、科研成果、学校文化活动、教学实践与创新、学生技能比赛及实训、学术交流、教育扶贫等方面的资料与图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简洁凝炼的语言进行阐述,使其具有可读、可研、可传等特性。1.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第五部分商务要求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价格(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最后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最后报价)×10%×100 注: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投标供应商认定或视同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其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部分(15分) | 1、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业绩(15分)投标人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2019年9月至今)签署的同类型项目案例合同,按有效合同份数,每有一份得3分,最多得15分。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
服务部分(75分) | 1、工作方案(37分)A、对项目的理解与分析(12分)(1)项目背景、项目目标、(2)需求要点(3)工作内容以上3项从对项目的理解与分析进行综合打分,每项最多得4分B、实施方案(2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1)项目前期准备(5分)(2)专家遴选及框架论证(5分)(3)编纂实施(5分)(4)出版方案(5分)(5)供货方案等(5分)以上5项从主题明确、流程、内容安排合理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等方面综合综合打分,每项最多得5分。 提供详细的质量控制方案(6分)根据出版内容质量、印刷材质、装订质量控制方案等相应措施: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最多得6分;3、服务保障体系和能力(6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及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根据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程度进行综合评最多得6分。4、对交货后出现不合格产品等问题所采取的措施(6分)根据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程度进行综合评最多得6分。5、项目服务团队和执行能力(10分)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配置情况(可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注册的相关证书、简历表、已完成项目案例情况等),根据其服务团队组成人员配备充足程度,专业能力等对团队配置专业性及执行能力综合评分,最多得10分。6、服务承诺(6分)提供本项目服务承诺,服务承诺中应包含响应时间、响应内容、响应方式、质量承诺等,根据其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分,在最多得6分。7.合理化意见及建议(4分)针对本项目实施提供具有实际意义的合理化意见及建议,每具有1条得1分,最多得4分。 |
基本要求:2.4.各高校图书馆馆藏收录使用。2.3.校际交流宣传使用;2.2.赠送老教师、老校友;2.1.纪念学校成立70周年;2.使用环境:
签订合同后预付40%,用以支付前期采编、撰稿、CIP、设计制版、专家评审等费用,其它书籍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3、付款方式: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31号)2、服务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编撰、出版、印制、运输,达到验收标准。1、服务时间:
3.梳理70年学校素质教育、专业文化、课程建设、校企融合、实习实训、教师队伍建设、课研课改、校园文化、社会服务、教育扶贫和国际交流等各个方面的探索经验与成果。2.介绍学校架构、体系、理念、办学目的等,诠释学校精神、校训、学风,包括数字校园、后勤校园、平安校园建设;1.分阶段梳理清学校历史,历史条理清晰;三、服务内容要求:5、本书知识产权的归甲方所有;4、报价要求:编辑撰稿费、排版设计费、顾问费用、采编摄影录像费、三审三校费、出版技检费、ICP书号费、书籍打样费、印刷包装费.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文字:50万字2.页码:520P1.尺寸:185×260mm四、成果形象要求:5.根据新的职业教育发展背景,展望学校未来。4.要求理论与案例链接相结合,生动形象反映学校70年来学校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
五、售后服务8.包装:箱装,内附详细的装箱单和验收单。7.本数:5000本。6.装帧:覆亮膜UV或烫金,锁线+胶装,塑封。5.印刷:封面200G,内页80G纯质纸,全彩四色印刷。4.形式:图文并茂,并符合国家出版要求。
2.纳入国家图书在版编目数据(CIP);1.提交成果合格报告书;六、验收标准3.如因质量问题发生错订、乱码等导致换书、退书,承诺30日内对书籍进行免费退换2.服务期:两年。在服务期内,学校若再版重印,需要及时调整,并配合完成。1.按规定时间,将货交至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指定地方,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的正版产品。
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甲方(购买主体):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3.按印刷数量与质量验收书籍。
(一)服务对象: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二)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2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六)提供服务的地点:(五)服务标准:(四)服务数量:(三)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合同期限:
1、一次性付款:(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四、付款方式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三、合同金额(七)提供服务的形式:
(上述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在交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分期支付: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账号:开户银行:收款人名称: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支付方式:
(具体指标)1、数量指标(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总体目标)(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五、绩效评价
(具体指标)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2、质量指标
(具体载明评价指标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挂钩的约定等)(二)结果应用(一)验收内容六、项目验收(具体指标)5、满意度指标
(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列出。(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具体约定甲乙双方有关权责)七、甲乙双方权责
十、违约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如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九、知识产权(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十—、保密条款(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十二、不可抗力(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
(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争议解决(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5、(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4、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十四、其他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名称:单位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目录目录格式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项目编号:
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营业执照副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商务条款响应………………………………………………………………4.报价一览表…………………………………………………………………3.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商务、技术文件
11.供应商合同执行能力(业绩)……………………………………………10.服务承诺………………………………………………………………………9.服务保障体系和能力…………………………………………………………8.项目服务团队和执行能力(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证书、简历表、已完成项目案例情况等)…………………………7.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思路等对项目的理解和分析、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服务方案等)………………………………………………6.报价组成详细说明(包括编辑撰稿费、排版设计费、顾问费用、采编摄影录像费、三审三校费、出版技检费、ICP书号费、书籍打样费、印刷包装费.其他费用等费用)(格式自拟)…………………………………………
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3.政策性要求………………………………………………………………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采购人名称: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采购、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采购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采购工作;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商务、技术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机构名称:
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注: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代理机构名称:磋商函3.磋商函格式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E-mail: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报价一览表4.报价一览表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货币: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名称 | 总报价(元) | 备注 |
1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情况表(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序号 | 服务项目 | 响应情况 |
1 | 投标有效期 | |
2 | 质量保证 | |
3 | 售后服务 | |
4 | 技术支持 | |
5 | 服务期限 | |
6 | 服务地点 | |
7 | 付款条件 | |
8 | 其它 |
11.供应商合同执行能力(业绩)10.服务承诺9.服务保障体系和能力8.项目服务团队和执行能力(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关证书、简历表、已完成项目案例情况等)本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思路等对项目的理解和分析、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服务方案等)6.报价组成说明表(包括编辑撰稿费、排版设计费、顾问费用、采编摄影录像费、三审三校费、出版技检费、ICP书号费、书籍打样费、印刷包装费.其他费用等费用)(格式自拟)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3.政策性要求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备注: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2)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表格格式参照本项明细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本产品报价金额占本包总报价金额比重(%) |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版软件承诺(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注:认证证书附后。
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
(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货币:人民币/元磋商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联合磋商协议书》格式(2)联合体磋商协议格式(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联合体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磋商)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各方:
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磋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开户银行: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的(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为,交付投标(报价)保证金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函附件:20年月日20年月日
投标(报价)人:(公章)联系方式:联系人:单位名称:行号:账号:
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报价)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2、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成交)的投标(报价)人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注:1、为了能及时退付报价保证金,请参加投标(谈判)的供应商来我公司换取“投标(报价)保证金交纳凭单”时,同时提交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报价)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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