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1-440103-04-01-181691
预算金额191.79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小姐020-8106031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304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9日 0时0分~2022年6月29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1.7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2)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一家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应以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 10时30分 - 2022年6月29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9日 0时0分 - 2022年6月2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 10时15分 - 2022年6月29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6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工
- 代理联系人:何小姐
- 联系方式:020-81060313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383274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文昌店监理招标公告.pdf文昌店监理招标公告.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委托书.pdf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资金说明.pdf资金说明.pdf
- 监理服务合同20220524.doc监理服务合同20220524.doc
- 文昌店监理招标公告20220602.docx文昌店监理招标公告20220602.docx
- 文昌店监理招标文件20220607.docx文昌店监理招标文件20220607.docx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1-440103-04-01-181691).pdf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1-440103-04-01-181691).pdf
- SL202206070027-202206081425.GZZB
附件: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工程管园
团股份
家集
实建设
招标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
包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文音分公司
红程管管理有限公
日期:202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证(2201-440103-04-01-1816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约7500平方米,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范围内危房拆除、重建、文物修复保护及加固、机电安装、装修、绿化工程
监理服务。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文昌南路2号、文昌南路2号
后座。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工程费约11181.38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立项范围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前
期工作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
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
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
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
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2.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
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并办妥竣工
结算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项目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1.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2)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房屋建
筑工程监理单位,一家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应以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
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
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
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
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
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
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
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
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
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
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
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
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
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
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
8073953.html)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
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
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
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时0分至2022年月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
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时0分至2022年月日10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项目监
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的人员配备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
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
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
核。
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10时00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
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
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
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
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酒家集团官网(http://www.gzr.com.cn/)
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
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
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8楼
联系人:周工电话:020-8106031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联系人:何小姐电话:020-83383274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8楼
联系人:周工电话:020-8106031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2022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
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
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
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
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
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
“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
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
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
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
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
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二: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 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 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 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 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 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 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 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 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 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 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 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 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 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 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 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 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 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 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 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 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 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 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 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 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 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 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 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 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 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 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 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 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 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 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 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附件三: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仅供参考)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名称、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
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
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
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
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
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监
理外,还应负责项目协调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具体按合同要
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4231225696P,电话:020-83383274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广州酒家文
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文星公司
天
委托书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的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目前已具备招
标条件。按照招标管理有关规定,现委托贵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各级行政主管机构的要求,组织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
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
特此委托。
股份有
集集团
酒家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文昌分公司
文昌分金司司
7日
202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资
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
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集团股务
家集
州酒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分公司
AS
10
云口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申
请公开招标,并授权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何婉娴、戚志
华负责本项目具体的招标工作,请准予办理相关的手续。广州市房实
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对本项目负招标代理责任。
集团民程
川酒家杂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分公司
文昌分公司
年7日
A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司的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按照招标管理有关规定,
拟委托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该项目的招标工作,现
特向贵单位申请办理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的招标
手续。
请审批。
国家集团邮家
州酒
分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
文昌分公
商
7日
资金来源的说明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司的“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项目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特此说明
集团股
酒家集园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公司
文分
6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4、工程造价:元3、工程规模:项目总面积约7500平方米,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危房拆除、重建、文物修复保护及加固、机电安装、装修、绿化工程监理服务。2、工程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文昌南路2号、文昌南路2号后座1、工程名称: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委托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6、监理资质要求:5、监理酬金:(人民币小写)¥X,XXX,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元整,本项目监理酬金为总包干价,以项目全过程、竣工验收及全相关手续完成为服务周期,不设附加费用。其中不含增值税价¥X,XXX,XXX.XX元,增值税率:X%,增值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XXXX。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工期为: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项目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分期支付报酬。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邮编:邮编: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签约人:(签章)签约人:(签章)地址:地址: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二部分标准条件本合同签订于2022年月日电话:电话:
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⑾“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⑽“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监理人义务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委托人义务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⑵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第十四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监理人权利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⑻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⑺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⑹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⑸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⑷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⑶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第十七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委托人权利第十六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第十五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⑽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⑼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一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十九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十八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20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二十五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20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二十四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三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监理报酬第三十一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十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7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15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其他第三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三十四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三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三十二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一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第四十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三十九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第三十八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三十七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本专用条件对本合同标准条件中有需要进行定义、解释或具体约定的条款内容进行补充、删改或修改,其条款号与标准条件中的一一对应,并且专用条件较标准条件具优先解释权。专用条件中缺号的条款表示按标准条件中对应的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0319—2013)。招、投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设计和施工规范、规程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2、监理过程中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安装规程以及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活动;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1、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检查其实施。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危房拆除、重建、文物修复保护及加固、机电安装、装修、绿化工程的前期工作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范围:第二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8、组织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及监督处理方案的执行。7、配合委托人做好索赔和反索赔工作。6、根据承包人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人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协助委托人组织最终综合验收。5、核实各阶段和各分项工程的工作量。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结算,控制工程投资。4、根据有关的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检验承包人所作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3、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说明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
本工程建设监理酬金为(人民币小写)¥X,XXX,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XXX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X,XXX,XXX.XX元。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第四条委托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三天提供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各一份。10、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9、尽职尽责提出合理化建议。
(4)付费时监理方应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率:X%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人,增值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XXXX。(3)在签发工程交工证后28日内,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酬金,监理酬金付至合同价的97%。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60日之内,结算监理酬金余额。(2)以现场施工实际进度判断,工程进度达到30%时,监理酬金支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进度达到50%时,监理酬金支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进度达到80%时,监理酬金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监理酬金付至合同价的90%。(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监理费元(即合同价的10%);第六条付款方式:
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5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招标公告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约7500平方米,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危房拆除、重建、文物修复保护及加固、机电安装、装修、绿化工程监理服务。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1-440103-04-01-1816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2.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并办妥竣工结算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项目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人须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2.2.2监理范围:立项范围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前期工作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缺陷责任期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工程费约11181.38万元。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文昌南路2号、文昌南路2号后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一家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项资质:投标人资格要求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1.79万元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3.2.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3.2.1应以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4其他要求: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时0分至2022年月日10时00分。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时0分至2022年月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2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10时00分。注: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的人员配备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发布公告的媒介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电话:020-81060313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8楼招标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酒家集团官网(http://www.gzr.com.cn/)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周工电话:020-81060313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8楼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联系人:何小姐电话:020-8338327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室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2022年月日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监督电话:020-81561896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附件三: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附件二: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主办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名称、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仅供参考)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②(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具体按合同要求。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外,还应负责项目协调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注:独立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目录日期:2022年5月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招标文件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第二卷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一卷2
(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三卷41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8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第二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8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8106031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20-83383274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预计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建设周期: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补充说明如下: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 (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形式:网上答疑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1.79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 收取方式: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 2、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 (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 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的情况) | 招标人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8楼 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7)(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8)开标结束。 |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州酒家集团官网 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 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指引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醒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为招标人提供监理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违反监理合同约定自行调换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总监的; (7)委派的项目总监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任职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并拒绝按照任职承诺书的规定更换的。 |
10.2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3 |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4.1款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0.4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10.5 | 监理人员管理特别要求 | 关于中标后监理人员管理的特别提醒: 1)监理人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投入的项目总监,监理人有合法的理由提出申请(如伤亡、被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不能再从事监理工作)并经招标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监理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招标人将按监理合同约定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并将监理人该不诚信行为上报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监理单位诚信考核。 2)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调换项目总监的,被调换的项目总监半年内不得再作为监理人参加委托人后续招标项目时拟委派监理机构的项目总监。 3)除项目总监外,其余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招标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即使是招标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替代人员的资质及能力仍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4)如招标人认为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招标人有权另行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中附表四“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相应人员职级对应的工日费用标准上限的2.5倍支付,该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酬金内,由监理人向所聘监理人员支付。必要时招标人有权从本合同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 (发生上述情形,招标人将书面报告建设主管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5)其他人员管理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
10.6 | 否决投标条款 | 否决投标条款: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或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及签名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6、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7.6.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 9、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10.7 | 其他 |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给招标人。 |
10.8 | 其他费用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下浮63%计算。 (2)中标人代缴交易平台的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 |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
(7)监理大纲;(6)资格审查资料(5)监理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导出为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 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附件六:确认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通知格式)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年月日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第三章正文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则由评委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
投标人机器码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 | |||
业绩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50分 监理大纲部分:40分 投标报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且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大于等于3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80%,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以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 (50分) | 类似监理业绩(6分)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一项得1.5分,最多得3分。 | |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文物保护工程业绩一项得1.5分,最多得3分。 | ||||
获奖监理业绩(6分)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项得3分; 获得省级奖项的一项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 |||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方)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文物保护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项得3分;获得省级奖项的一项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 | ||||
总监理工程师(4分) | 1.满足要求、能胜任总监工作要求,取得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 注: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 |||
2.2019年1月至今,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项目得2分。 注: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 ||||
专业人员的配备(11分) | 1.配备的监理人员中同时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与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一人得3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 |||
2.拟派人员满足以下专业要求(总监除外):土建、机电、建筑结构、给排水,得4分(专业以职称证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 ||||
3.配备监理人员中曾获国家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国家级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4分,最多得4分,曾获省级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省级优秀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 ||||
A级纳税人称号(2分) | 企业近三年有获得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以上的一次得1分,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纳税信用情况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纳税人登记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打印件的不计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时间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 | |||
信誉(21分)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方)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被评为省级或以上“先进监理企业”的,每次得1分; 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被评为市级“先进监理企业”人,每次得0.5分;本项合计最多得6分。 | |||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方)被评为省级或以上诚信示范企业(或企业诚信兴商)的,按连续年限从多到少排序,排名1-2名的得6分,排名3-4名的得3分,排名5名及以下的得1分。最多得6分。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每档名次得分不受名额限制,并列名次时,同等名次的得分相同。 | ||||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方)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并在有效期内得5分,否则不得分。 | ||||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 ||||
2.2.4(2) | 监理大纲部分 (40分) | 投资控制措施(5)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3-5分;良得1-3 分;一般得0-1分。 | |
进度控制措施(4)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3-4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质量控制措施(4) | 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为优得3-4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3) |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方法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2-3分;基本可行得1-2 分;措施不得力得0-1分。 | |||
组织协调(4) | 协调方法清晰合理,有具体措施。优得3-4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监理工作程序(4) | 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优得3-4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优得 2-3 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 |||
重点难点监控措施(5) | 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3-5分;良得1-3 分;一般得0-1分。 | |||
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管理(2) | 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优得 1-2分;一般、措施不具体得0-1 分;无管理的方法和措施不得分。 | |||
会议制度(2) | 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1-2分;基本满足要求得 0-1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4) | 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优得3-4分;良得1-3分;一般得0-1分。 | |||
2.2.4(3) | 报价得分(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报价偏差率,每上偏1%扣0.3分,下偏1%扣0.2分,最多扣10分。 |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 | / | ||
2.2.4说明 | 说明: 1、类似工程是指:类似工程是指本项目招标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文物保护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文物保护工程业绩提供项目批复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2、业绩获奖与个人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工程只计最高奖项。 3、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A+B+C+D
第二卷(另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确保省安全文明双优工地。1、质量管理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确保省级工程质量奖,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二、质量管理目标、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环境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项目总面积约7500平方米,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危房拆除、重建、文物修复保护及加固、机电安装、装修、绿化工程监理服务。一、项目概况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质量监控,以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1、建设项目多专业、多界面施工,且交叉作业较多。三、监理管理工作总体要求5、进度控制目标:202年月日前竣工验收。4、投资控制目标:所监理项目的结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超过本项目概算批复中对应的建安工程费。3、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建筑工地环保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4〕754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1.0试行版)》、《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和市现行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噪声污染、扬尘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零投诉。
四、监理管理人员要求5、在工程实施期间,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中间停工而导致监理人必须二次或多次进出场,监理报酬总额将不会因此而有所调整,相关费用亦已经包含于监理酬金中。因工程中间停工而不退场的,监理人可与招标人协商减少停工期间驻场监理人员的数量,但本合同监理报酬总额不作调整。4、如在工程实施期间,因政策变化、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停建的,则监理人必须接受终止服务并积极配合招标人作好善后工作,按已实际完成的施工监理服务内容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结清监理报酬,但监理人不得要求额外的费用及任何形式的补偿。3、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每日在现场投入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数量及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2、招标人提请投标人详细阅读和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内容,准确把握招标人对本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本企业的资源和实力,对本项目的投标作出最优的监理方案和最合适、最有竞争力的报价。确保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应按相应管理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实现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及文明施工的目标的难度较大。
④若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属香港人士,须满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③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②以上人员专业以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或职称证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应按《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中基本要求提供毕业证、社保证明资料(2022年4月)、职称证或注册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备注:①本表不作为响应性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专业人员的配备”的评审依据。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数量 | 基本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与招标公告一致。 |
2 | 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3 | 机电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4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5 | 安全工程师 | 1 | 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安全培训证书或上岗证。 |
6 | 造价工程师 | 1 | 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
7 | 监理员 | 2 | 具有土建、机电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上岗证。 |
合计 | 8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1、为有效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必须为现场配备复印机、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保障及时有效的进行文件资料传递、开展会议等工作。五、其他要求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
六、监理大纲五、资格审查资料监理费用成本明细四、监理报酬清单三、投标保证金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报价和监理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七、其他资料
(6)监理大纲;(5)资格审查资料(4)监理报酬清单;(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②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①拟委派本项目驻场监理人员配备响应情况表;(7)其他资料。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所有内容。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我司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如招标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招标监督机构等提出复查投标资料原件的,我方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核查的原件不齐全或者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
注:(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技术职称: 注册证号: | |
2 | 监理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结算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
4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机构人数 | 人数: |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万元): | |
7 |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证 号 |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证 号: | |
8 | 资 质 等 级 及 证 书 号 |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 |
9 | 需要建设单位提 供的配合条件 |
项目名称:(三)监理费报价明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1.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序号 | 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投标报价 (万元) | 下浮率 (%) | 备注 |
1 | 监理费 | 191.79 | 下浮率=(1-监理费投标报价/监理费收费基准)%。 |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2)上述报价均保留两位小数。(1)监理费收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注:
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三、投标保证金(格式可自定)年月日
粘 贴 处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备注:合计费用应与投标函的监理费报价一致。监理费用明细四、监理报酬清单
序号 |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报价(元) |
(一)基本情况表(格式可自定)五、资格审查资料传真:电话: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三)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不要求提供)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监理服务期限 | |
监理内容 | |
总监理工程师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定)(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可自定)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单位(盖章):2、投标人可自行补充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设施,以及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备注:1、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将据此清单与中标的监理单位核查进场的监理设施。拟投入本项目的通讯、办公、检测设备清单(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可自定)
名称及型号 | 申请单位能达到的程度简述(由申请单位填写) | ||||
数量(台套) | 拟投入本项目情况(台套) | ||||
新购 | 自有 | 租赁 | |||
通讯设备 | |||||
办公设备 | |||||
检测设备 | |||||
交通工具 | |||||
其他 |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六、监理大纲(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七)投标人声明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四、监理机构设置(监理组织架构框图)、岗位职责;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
七、其他资料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项目代码:2201-440103-04-01-181691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申报企业名称: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国有控股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文昌南路2号、文昌南路2号
项目名称:广州酒家文昌路店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地点
后座
建设类别:口基建口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口扩建回改建口迁建口其他
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项目总面积7467.47平方米,总投资1.33亿元,拟实施全面改造工程,施工内容
包括:室内环境改造、结构加固、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力增容、强弱电线路、照明电器、通风系统
、厨房设备。建成后用于中式餐饮经营。
项目总投资:13300.00万元(折合万美元)项目资本金:13300.00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11740.00万元
设备及技术投资:1560.00万元;进口设备用汇:万美元
0.00
计划校区铁展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2月
12月
备养天:荔湾和改革局
州
备箱日期:2022年
月08日
投资审批备案专用章
备注:
提示:备案证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的,备案证长期有效。
查询网址:http://www.gdtz.gov.cn/query.action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仅供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