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兰县司法局法治宣传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青融磋商(货物)2022-021
项目名称:乌兰县司法局法治宣传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兰县司法局法治宣传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法治宣传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2)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或网上
方式:现场或网上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德令哈市莲湖路和新园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德令哈市莲湖路和新园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原因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注: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需将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预留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应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在运输途中完整性,对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运输途中破损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二、视疫情情况,投标商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商严格按照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令哈市莲湖路和新园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快递费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送达,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未按时送达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收件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097376297
三.、开评标当日随时保持电话畅通,投标商采用电话磋商,电话磋商后半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磋商小组提交磋商记录,若供应商选择不参加磋商或有效证件不齐、或提前、超出限定时间,均视同放弃磋商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磋商结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兰县司法局
地 址:乌兰县行政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0977-8241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令哈市莲湖路和新园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
联系方式:18097376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8097376297
附件信息:
乌兰县司法局.doc乌兰县司法局.doc
376.3 KB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质保期 |
1 | 乌兰县司法局法治宣传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1辆 | 500000.00 | 元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3年或10万公里 |
序号 | 内容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青融磋商(货物)2022-021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兰县司法局法治宣传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人 | 乌兰县司法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小写:¥100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收款单位: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江源路支行磋商保证金账号:105050066171缴费时间:同磋商截止日期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因疫情愿意我公司未及时退回第一次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如第一次的供应商继续参加第二次采购活动,可继续使用第一次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 |
缴费方式 | 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 |
磋商保证金退还 |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1、磋商人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2、磋商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等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处签字、加盖公章。4、电子文档采用可读的U盘编制,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人名称及磋商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需采用不可修改格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 |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 |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分别密封,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磋商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未按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磋商项目名称: 正/副本磋商项目编号:磋商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法人章)于2022年10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因疫情原因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注:如选择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需将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的电子邮箱。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预留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磋商供应商应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在运输途中完整性,对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运输途中破损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二、视疫情情况,投标商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商严格按照海西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令哈市莲湖路和新园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快递费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送达,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准,未按时送达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收件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097376297三.、开评标当日随时保持电话畅通,投标商采用电话磋商,电话磋商后半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磋商小组提交磋商记录,若供应商选择不参加磋商或有效证件不齐、或提前、超出限定时间,均视同放弃磋商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磋商结果。 |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磋商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 |
磋商及磋商地点 | 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德令哈市莲湖路和新园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 |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或电话答疑。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委托单位收取方式:按《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小写: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收取单位:青海青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 |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2份原件备案。 |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 | |
其他事项 | 无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1、磋商报价(30分) | 报价30分 | 在所有的有效最终磋商报价中,以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技术部分(55分) | 技术参数(30分) | 技术参数: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根据采购项目内容,需提供出具的产品的检验报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产品彩页(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生产厂商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资料;) |
2、技术部分(55分) | 项目实施方案(9分)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并且有科学、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措施,包含①实施方案②实施团队③进度计划④质量控制措施⑤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要求方案编制涵盖以上5项内容且要求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思路清晰,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完全满足要求的得9分,阐述内容基本充分,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满足要求的得7分,阐述内容不够充分,理论上可行的得4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人员附相关证明材料)。 |
2、技术部分(55分) | 车辆改装方案(6分) | 提供车辆改装涉及图纸、配置方案、改装完成效果图、方案说明, 要求方案编制涵盖以上4项内容且要求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思路清晰,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完全满足要求的得6-4分,阐述内容基本充分,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满足要求的得3分,阐述内容不够充分,理论上可行的得1分,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2、技术部分(55分) | 配送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8分) | 能够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货物配送方案,包括配送计划、配送车辆、货物包装运输、人员管理等方面,可以保证交货期和进度,货物质量保障措施要求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且内容详尽合理,针对本项目制定了详尽可行的配送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配送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可以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可以保证投入使用时间,配送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方案内容最为详细具体、可行的得8-6分;配送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详细,且有一定可行性的得5-3分;只提供方案措施但内容存在缺失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技术部分(55分) | 节能和环保(2分) | 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1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1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 |
3、履约能力(10分) | 类似业绩(10分) | 提供2019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有效合同,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 |
4、售后服务(5分) | 售后服务措施(5分) |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及相关承诺,供应商及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提供的承诺以及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对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咨询、部件更换、维修服务等综合评定等;针对该项目有详尽的组织验收、售后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全面、详细、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仅提供服务能力、措施及相关承诺内容简单、不明确,部分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计 |
序号 | 磋商文件评分标准 | 磋商响应部分 | 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 |
项目名称 | 磋商首次报价 | 交货期 | 备注 |
大写: | |||
小写: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
磋商总价 | 大写:小写: |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 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 偏离 |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
1 | |||||
2 | |||||
… |
项目名称 | 磋商报价 | 交货期 | 备注 |
大写: | |||
小写: | |||
优惠承诺及其他: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
法制宣传车 | 车型:法治宣传车车身结构:非承载式车身;外形尺寸参考值(mm):长×宽×高≤5635×2060×3026;总质量(Kg):≥3700;最高车速(km/h):≥100;功率(kW):≥95;轴距(mm): ≤3300;轮胎规格: 195/75R16LT;排量(ml): ≥1994;排放依据标准:国六;轮胎数:4或6;额定载客(人):3-7;燃料种类:柴油;发动机参考型号: F1AE8481G(或同级别产品);驱动形式:前置后驱;制动类型:四轮盘式制动;悬架:双叉臂,横置板簧独立悬架; | 1 | 辆 | ||
车辆配置参数 | 功能分类 | 改装项目名称 | 说明 |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上掀门 | 车身侧面需开整体大上掀门,可用于安装对外的宣传大屏和音响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外电门 | 车身外部加装外电接入口,用于市电接入。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组合工作柜 | 车内应根据需要设有能安装电气设备的组合柜。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发电机组合柜 | 车内部应设有发电机组合柜,可用于加装便携式发电机。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静电拖带 | 底盘应配备汽车静电拖带。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轮包平台 | 上掀门下方按轮包高度制作轮包平台。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灭火器 | ≧1KG。 | 2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辅料 | 1 | 台 |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全车贴膜 | 除前挡后舱所有窗户应贴深色遮阳膜。 | 1 | 台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柴油车预热器 | 车内应装有柴油车预热器 | 1 | 台 |
车辆配置参数 | 车身改造 | 地环 | 车内配有地环 | 4 | 个 |
车辆配置参数 | 外观 | 应能根据要求定制车身宣传外观标识 | 1 | 套 |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全车布线 | 1 | 套 |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全彩LED屏 | 根据车身上掀门位置安装LED全彩屏。显示尺寸≧2.6m²。2)户外高清P3宣传屏;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音柱 | 定压型,额定功率≧30W | 2 | 个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功放 | 定压功放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无线麦 | VHF双通道无线麦克风,有效距离达50-80米。具有防声反馈啸叫功能,能有效降低啸叫的产生。采用独立包装方式,可任意搭配手持麦克风、腰挂式发射器、台式会议无线麦克风使用,满足不同场合的需求。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逆变 | 逆变供电系统:采用充电逆变一体机,配置2节≧100Ah的电池,后备电池可用市电、原车底盘发电机充电。逆变电源技术参数要求:逆变输出功率:≥2800W,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双电源管理 | ≧150A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蓄电瓶 | ≧100AH | 2 | 节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便携式发电机 | 频率 50Hz额定功率 ≥3200W直流输出 ≥8.3A/12V具有机油保护50%待载 噪音(dB@7m) ≤62dB 额定电流 ≥14.5A额定电压 220V~240V相数单相 燃油:无铅汽油多种启动方式:手启动/电启动 | 1 | 台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照明灯 | LED照明,9W 220V ,照度≥300xl。 | 4 | 盏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电器系统集成 | 含漏电保护、控制集成按钮开关、防雷接地装置,电源转换模块等。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插座 | 根据供电需要布置插座,不少于5组。 | 1 | 台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移动电缆盘 | 工业防水3*4mm², 应≧30m。 | 1 | 套 |
车辆配置参数 | 电器改装 | 车载饮水机 | 车载型,自动上水,冷热两用,智能恒温,防干烧保护,定量出水,配饮水桶。 | 1 | 个 |
备注: 投标价含车款、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费、车辆改装费、车辆上牌费、车辆标志费及车载设备费用;质保服务为签订合同后3年或10万公里;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需提供整车车型在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页,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车辆改装涉及图纸、配置方案、改装完成效果图、方案说明。3.投标人交车时必须提供以下随车文件:整车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整车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