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雅砻江柯拉光伏电站(一期)安全生产标识制作及安装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1.2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00645-24zb0733/01
预算金额201.28万元
招标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维旺
中标公司扬中市标牌厂有限公司201.28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健
公告正文
雅砻江柯拉光伏电站(一期)安全生产标识制作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招标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投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雅砻江柯拉光伏电站(一期)安全生 产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编号:000645-24ZB0733/01)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1中标候选人:扬中市标牌厂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12890.36(元)
质量: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630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王健
项目负责人证书: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第2中标候选人:四川新力光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74244.58(元)
质量: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630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郭翠莲
项目负责人证书: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第3中标候选人:成都锐达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08805.00(元)
质量:满足要求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630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潘庭晖
项目负责人证书: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4-08-12 17:00至2024-08-15 17:00。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 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受理: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行。
联系人:尹维旺
联系电话:
邮箱:yinweiwang@sdi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尹维旺
忍
机构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2024-08-12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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