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院医疗业务内网无线网络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jaae-w3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雅琴176901334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某院医疗业务内网无线网络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LJAAE-W3008
项目名称:某院医疗业务内网无线网络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技术参数
1
汇聚交换机
98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验收
详见谈判文件
2
POE交换机
3
吸顶式AP
4
面板式AP
5
AC设备(含软件)
6
12U壁挂式机柜
7
PDU
8
万兆光模块
9
光纤配线架(含耦合器)
10
光跳线
11
光缆
12
网线
13
其他辅材
14
安装实施及网络调试费
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可以参与投标一切事务。供应商为前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时,可以提供分公司的相关材料参与评审,也可以提供总公司相关材料参与评审。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人公章指分公司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方式:线下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地区叶城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地区叶城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且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6.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9.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10.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11.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2.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可以参与投标一切事务。供应商为前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时,可以提供分公司的相关材料参与评审,也可以提供总公司相关材料参与评审。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人公章指分公司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院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0998-2731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甲鼎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吐曼路1号财富大厦三楼307室            
联系方式:刘雅琴 176901334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琴
电 话:  1769013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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