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务+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及智慧水务建设项目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052
2.3资金来源:专项债务+融资
2.4建设内容及规模:(1)改建市政道路供水管网 35.4km,并配套智能消火栓、阀 门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2)老旧小区供水改造:老城区杏花园等 16个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PPR管道232.62km,DN100 供水管网 22.92km, 安装智能水表62157套,并配套智能消火栓、阀门井相关附属配套设 施; (3)智慧水务系统建设:按照“1+2+4”规划进行建设,建设一个 大数据可视化平台,两个中心-数据中心和指挥调度中心,四个业务 管理平台-基础支撑平台、管网综合管理平台、生产调度管理平台及客服综合管理平台。
2.5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1095日历天;
监理标段: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如有)、 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施工;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标)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含壹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1.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3.1.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应提供)。
3.1.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或相应的能力,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权利义务分配、违约处理机制等,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所需投标资料可全部上传至牵头人市场主体库,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3.2第二标段(监理标)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总监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其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3.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交易主体信息库-市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市场主体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00分至 2023年12月26日0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北京时间);
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镇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西段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7-659193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9FR8JW9A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玉都平安大道西段上和院17号楼门面115号
联系人:王鹏飞
联系方式:0377-62221007 15518980607
监督部门:镇平县水利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西段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7-659878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