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1905050019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长沙市城区隧道UPS、EPS电源设备更换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0505001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城区隧道UPS、EPS电源设备更换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505001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电源设备 其他电源设备 浏阳河、营盘路隧道UPS、EPS、稳压器等电源设备一批。 1 9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9600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浏阳河隧道监控中心UPS 电源主机40KVA

EA8940

易事特/东莞

1

64450

64450

注:1、因本项目为更换设备,需拆除旧设备,同时考虑新设备在隧道内部的垂直搬运及就位安装;投标人必须确保新设备功率及外形尺寸可兼容原设备,确保本项目正常投入运营。

2、清单包含蓄电池之间所需连接配线的利旧和更换,用于安装的承重架、电缆、电池柜等利旧和维修使用;

3、清单另含原设备拆除后,按采购方要求把主机运送至同城指定存放地点;

2

浏阳河隧道监控中心UPS蓄电池组12V-100AH

EA12V100AH (NP100-12)

易事特/东莞

30

1000

30000

3

浏阳河隧道监控中心UPS蓄电池柜

C30

易事特/东莞

1

2850

2850

4

浏阳河隧道北岸配电间UPS 电源主机40KVA

EA8940

易事特/东莞

1

64450

64450

5

浏阳河隧道北岸配电间UPS蓄电池组12V-100AH

EA12V100AH (NP100-12)

易事特/东莞

30

1000

30000

6

浏阳河隧道北岸配电间EPS蓄电池组12V-100AH

EA12V100AH (NP100-12)

易事特/东莞

90

1000

90000

7

浏阳河隧道北岸配电间稳压器180KVA

SBW-180KVA

易事特/东莞

2

44950

89900

8

浏阳河隧道南岸配电间UPS 电源主机40KVA

EA8940

易事特/东莞

1

64450

64450

9

浏阳河隧道南岸配电间UPS蓄电池组12V-100AH

EA12V100AH (NP100-12)

易事特/东莞

30

1000

30000

10

浏阳河隧道南岸配电间EPS蓄电池组12V-100AH

EA12V100AH (NP100-12)

易事特/东莞

90

1000

90000

11

营盘路隧道监控中心UPS蓄电池组12V-100AH

EA12V100AH (NP100-12)

易事特/东莞

60

1000

60000

12

营盘路隧道东岸配电间UPS蓄电池组12V-100AH

EA12V100AH (NP100-12)

易事特/东莞

60

1000

60000

13

营盘路隧道东岸配电间EPS蓄电池组12V-200AH

EA12V200AH (NP200-12)

易事特/东莞

41

1950

79950

14

营盘路隧道东岸配电间EPS蓄电池组12V-120AH

EA12V120AH (NP120-12)

易事特/东莞

41

1150

47150

15

营盘路隧道西岸配电间UPS蓄电池组12V-100AH

EA12V100AH (NP100-12)

易事特/东莞

60

1000

60000

16

营盘路隧道西岸配电间EPS 主机变频器YT900L45GB/55PB

YT900L45GB/55PB

亚太/上海

1

10800

10800

17

营盘路隧道PLC控制器电源模块GE(IC695PSA140

GE(IC695PSA140

GE/美国

3

4500

13500

18

营盘路隧道PLC控制器CPU 模块GE(IC695CPU315

GE(IC695CPU315

GE/美国

3

22000

66000

19

UPS 组态接口开发

定制

中船重工/武汉

1

6500

6500

合计报价

96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

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交由采购人验收合格(此验收仅指数量与规格型号的验收,不代表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供销商承诺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7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货物和设备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支付至合同价的6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5,说明: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办理履约验收程序后,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格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质保期满支付合同结算价格的剩余款项(无息)。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宇支行(长沙能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80006003662001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章节中质量上的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方式:简易程序验收

工程验收方式采取施工过程验收与竣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配合乙方货物安装作业的正常开展;

2)负责对乙方货物采购和安装、调试等进行监督和质量验收;

3)负责按程序办理结算手续和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合同的约定对货物及安装、调试的质量负责;

2)负责在完成工作后的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内整洁;

3)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规定,及时采购电池等设备,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安装,并按期完工;

4)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和修缮

5)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

6)乙方依法自主用工,乙方与务工人员成立劳动关系,所有人员的各种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所有人员发生劳动纠纷、伤亡事故及各种意外事件,都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因乙方原因造成纠纷,甲方先行垫付款项的,可直接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拥有本合同项目的相关资质和技术人员,因乙方隐瞒或者欺骗上述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购置货物相关价款甲方不予支付外,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2.乙方未按照进度及时采购或安装或者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担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20日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逾期完工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3.项目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重做、返工、修缮,直至工程合格为止,重做、返工、修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逾期未重做、返工、修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原购置货物的相关价款甲方不予支付,甲方并可自行委托其他第三方完成,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本项目中标和合同价960000元,采用总价包干方式,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和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营和税费等全部费用,另包含蓄电池组之间所需的连接配线的利旧和更换;用于安装的承重架、电缆、电池柜等利旧和维修;及原有旧设备拆除和运送至指定存放地点所需费用等。

11.2.电池和其他设备必须适用于长沙的湿热气候及隧道环境条件。

11.3.本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

11.4.质保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自行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5.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书及等额有效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

质保期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设计寿命(年)

使用寿命(年)

质保(年)

1

UPS电源主机

10-15

8-10

3

2

UPS蓄电池组

10

5

3

3

EPS电源主机

10-15

8-10

3

4

EPS蓄电池组

10

5

3

5

蓄电池柜

10-15

8-10

3

6

稳压器

8-10

7-8

3

7

变频器

8-10

3-5

2

8

PLC控制器

8

4-5

2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82号 地址: 长沙市人民路9号百脑汇B650室
法定代理人: 胡超 法定代理人: 吴红平
委托代理人: 罗昊鸾 委托代理人: 金传武 13607432771
电话: 0731-88807341 电话: 0731-84153666
传真: 0731-88807412 传真: 0731-84149777

附件列表
  1. 廉政承诺书--扫描件.docx
  2. 项目安全承诺书--扫描件.docx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77336.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