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5.2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22]xm2382号
预算金额45.88万元
招标公司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719-8888117
中标公司山西中泰养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5.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斯维驰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临沂市博裕电动车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联塑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长帆电器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十采计备[2022]XM2382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十采计备[2022]XM2382号
三、项目名称
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中泰养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143号融创长风壹号12栋2-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45.25(万元)
货物类 |
名称:轻便折叠锂电轮椅等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 品牌(如有):斯维驰等 规格型号:斯维驰HG-W630等 数量:一批 单价: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荣斌,崔锐,左长山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0-27
2、评审地点: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6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2、收费金额:0.6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78号
联系方式:0719-8052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6层
联系方式:0719-8888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19-8888117
相关下载
- 磋商文件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pdf磋商文件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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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11/notice_6cfffdbebe8d4ac3a799eb9a0c94d30b.html
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22]XM2382号
采购单位: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十月
第一章采购公告
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22]XM2382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2]XM2382号
3、项目名称: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5.88(万元)
6、最高限价:45.88(万元)
7、采购需求:康复和托养机构采购助残器具一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十财采发[2022]144号)及其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相
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或银行代扣(代缴)凭证,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本项目提供的所
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的承诺函);
(6)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
栋16楼)
3、方式: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湖
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文件获取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
场3栋16楼)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
场3栋1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 |
介名称)上发布。 |
2、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 |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查询 |
结果截图打印出来。 |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78号
联系方式:0719-8052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6号全兴广场3栋16层
联系方式:0719-8888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19-888811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十堰市残疾人联合会”。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北中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
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
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4.1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
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
务费。支付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货物类收费标准计取。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本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
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无效响应。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
日以前通知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邮件
(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
容以邮件的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代理机构将视作其同意,对在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l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主动或
在解答供应商提出问题澄清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网上公告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
有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适当
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网上公告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8.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
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
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
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
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9.响应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
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分项报价表
6.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资料
9.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0.磋商报价一览表(二次)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供应商应采用不可拆分方式(胶装)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
11.2供应商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
应商承担。
11.3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报价
一览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其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1.5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图表除外)。
12.磋商报价
12.1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12.2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固定价格报价。
12.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因素,并计入报
价内,今后不作调整;
1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8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响
应文件处理。
1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印章。
15.磋商的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天。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
磋商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工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
16.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及单独密封的初始响应报价单,手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
身份证。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
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竞争性磋商初始响应报价单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信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
章。信封上必须写明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名称、日期;
16.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
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16.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
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应明确标记“正本”、“副本”字样,磋商响应文件正、副
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1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1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公告
18.2递交磋商文件地点:见磋商公告
18.3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递交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9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须知
19.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并在采购人按磋商会议
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有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19.2供应商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放弃参加磋商会议的,视为认同磋商过程及磋商结果,
同时放弃对磋商过程及磋商结果的投诉争议权利。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20.磋商小组的组成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组成。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
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
2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
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为无效处理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中插入
填写。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间:年月日
六、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 投标货物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说明: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交货
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和例外。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间:年月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和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十财采发[2022]144号)及其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相关
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不足一年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或银行代扣(代缴)凭证,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本项目提供的所有
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的承诺函);
(6)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八、其他资料
(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附表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九、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9.1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
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
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
1、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的证明资料(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
评标小组不予认定。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十、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磋商供应商名称 | |
报价(元) | 小写:大写: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
备注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2、本表为报价所用,其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
3、本表必须按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标处理。
注:此报价单不需要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自备一份在竞争性磋商后现场提交,供应商参
与磋商时需携带好公章或携带打印好并盖有公章的报价单。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十堰市营商环境,根据《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
施意见》的要求,十堰市城区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了专业人员开展定向服务,有融资意向
的供应商可根据文件要求提交《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
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银行名称 | 产品特点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基于真实的政府采购信息,与湖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凭借真实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信息即可在建行办理全流程线上无抵押担保。2.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放款快捷。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个工作日。 | 赵经理 | 1867166559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放款快捷。政采e贷”产品通过人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省市的政府采购平台对接,实现了客户申请、授信审批线上化,并有效锁定回款路径,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中标小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便捷性及时效性。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最快1个工作日。2.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授信额度高。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000万元。政采e贷的额度是基于客户2020年以来(核额为年均)在政府采购中标情况数据核定,如果客户在政府采购中标频繁且金额较大,该额度更能满足客户融资需求。4.授信期限长。授信期限两年,单笔业务期限一年,能保证客户融资不断档。 | 张经理 | 18772957391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根据政采网公示信息及企业中标信息,可提供一定额度信用贷款,无需抵押,绿色通道。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7-10个工 | 韩飞 | 137978660068616776 |
作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依托于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提供无抵押贷款并能够在线审批和放款。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审批和放款流程便捷高效,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4-5天。 | 梁经理 | 1862793897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线上融资产品,申请手续简便,线上审批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高达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2周。4.还款方式灵活,额度可循环使用。 | 张政 | 1597191580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 1.纯信用无抵押,线上申请,随借随还,最高授信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天。 | 王丽 | 8897801 |
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注册地 | 是否有融资意向 | ||
融资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
注:1、集采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待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出来后,将有融资意向的中标或成交供应
商填写的“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发送至邮箱:hbsycgb@163.com;
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选择的意向银行,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
九、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土堰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购置补贴
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轻便折叠锂电轮椅(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供应商为斯维驰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
收入为427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手动站立车(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供应商为_临沂市博裕电动车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4500
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洗浴设备-电热水器(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供应商为广东万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2人,营业收
入为17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洗浴设备-水管改造(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供应商为广东联塑家居建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
为3800万元,资产总额为18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洗浴设备-电源改造(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供应商为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
72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6.洗浴设备一一字扶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供应商为瑞安市永久亮无障碍设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
入为620万元,资产总额为80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7.登髓损伤行走机器人(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供应商为杭州程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0人,营业收入
67
为2100万元,资产总额为10629.4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8四轴雕刻机、雕刻模胚、雕刻笔、手持扫描仪(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
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供应商为河南众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642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山西中泰养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2日
注: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2、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
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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