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8线神堂堡至砂河段公路工程已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以晋政函【2017】16号文件批准同意山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山西路桥集团忻通公路有限公司以晋国资改革函[2017]155号文件批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9】1721号文件批复、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技发[2012]609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以及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2010]652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路桥集团忻通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国道108线神堂堡至砂河段K404+681处,现新建一座(14+14)m框架桥。该框架桥穿越既有京原铁路线电气化铁路一股道,铁路钢轨为P60型,铁路中心线与新建公路斜交,与既有铁路相交里程为K316+360,采用一次顶进施工,以满足立交要求。
国道108线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采用60km/h,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设计净空采用行车道5.5m。既有京原铁路等级采用I级,为单线,设计速度采用80km/h,设计活载采用中活载,轨道结构采用无缝线路有碴轨道。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108线K404+681处框架桥、周边附属设施等内容的施工。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
2.4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质量评分不低于90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里程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备注
SG1 国道108线K404+681处 框架桥、周边附属设施等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本项目的信誉要求。且具备下表所列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SG1 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应为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3月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内至少成功完成过3项公铁立交项目的施工及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山西省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2)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2015年3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5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和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人如存在招标公告3.3款中所述关联关系的,且同时被推荐为第一名时,评标委员会优先确定施工标段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其监理标段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标段 项目经理
SG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铁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在投标人处注册,同时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项目总工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人处注册。
3.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中查询到。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资格不予认定。
3.8投标人的相关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经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工程内容、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其资格不予认定。
3.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时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61号窗口(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下列所述相关资料的彩色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壹套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相关资料(按顺序成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完整网页截图;项目经理相关证件(身份证、职称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截止2017年12月底的社保缴纳凭证);项目总工相关证件(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截止2017年12月底的社保缴纳凭证);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完整截图;投标人关联关系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截止2017年12月底的社保缴纳凭证)。
5.2上述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同时提交投标人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发票信息等内容)。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公司。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8日当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会议室(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具体会议室详见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牌)。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3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交建管发[2017]379号)第三十四条要求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路桥集团忻通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高新区创业街19号4幢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36661347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交通科技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关女士
电 话:0351-7868369
传 真:0351-786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