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曹莉13723355575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婧151096520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关于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奖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在迎水桥镇沙坡头村和营盘水村新建120立方米/天、2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提升泵站等设施,用于替换前期运维不善损坏的农村污水处理站。
(二)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智慧化运行平台,建设运管中心,配套电气仪表、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将沙坡头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统一接入平台,提高沙坡头区农村污水处理站整体运维水平。
(三)对已建成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对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永康镇等5镇8村9座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增加自控系统、网关、远程视频模块,更换MBR膜装置、膜元件9套。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永康镇。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8 08:00 至 2023-03-24 18: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55号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268号
联系人:曹莉 联系人:刘婧
电 话:13723355575 电话:15109652085
2023年03月17日
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关于沙坡头区农村生活污水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治区奖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在迎水桥镇沙坡头村和营盘水村新建120立方米/天、2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提升泵站等设施,用于替换前期运维不善损坏的农村污水处理站。
(二)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智慧化运行平台,建设运管中心,配套电气仪表、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将沙坡头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统一接入平台,提高沙坡头区农村污水处理站整体运维水平。
(三)对已建成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对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永康镇等5镇8村9座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增加自控系统、网关、远程视频模块,更换MBR膜装置、膜元件9套。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永康镇。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8 08:00 至 2023-03-24 18: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55号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268号
联系人:曹莉 联系人:刘婧
电 话:13723355575 电话:15109652085
2023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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