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7-2223fz1344
预算金额155.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0617-2223FZ1344
二、项目名称: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中标(成交)明细.pdf (发售稿)1344-磋商文件-物理勘探.7.6.docx (发售稿)1344-磋商文件-物理勘探.7.6.docx
合同包1(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43号 | 1,550,000.00元 |
合同包1(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服务类(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地质勘测服务 | 1.地热地质调查;2.地球物理勘探 | 提交地热地质调查与地球物理勘探专题报告 | 自合同签订起150天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0,000.00 |
王振华、牛宝茹、王明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下浮20%执行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 1.55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
联系方式:029-88419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联系方式:89651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楠希、田凯
电话:029-89651853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2日
相关附件: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中标(成交)明细.pdf (发售稿)1344-磋商文件-物理勘探.7.6.docx (发售稿)1344-磋商文件-物理勘探.7.6.docx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中标(成,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中标(成
交)明细交)明细
受受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编码:(项目编码:0617-
2223FZ1344)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55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省矿产地质调查中心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品目名称称 | 标的名标的名称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服务标准准 | 数量数量 | 计量计量单位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地质勘测服务 | 1.地热地质调查;2.地球物理勘探 | 提交地热地质调查与地球物理勘探专题报告 | 自合同签订起150天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 | 项 | 1,550,000.001,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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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项目名称: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编号:0617-2223FZ1344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一、总则16磋商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4第一章磋商邀请书1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要求25六、确定成交人、成交通知与签约22五、磋商与评审21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8二、磋商文件17
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第五章评审方法32第四章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30
项目概况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标书发售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合同包1(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采购需求:预算金额:1557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编号:0617-2223FZ1344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合同包预算金额:155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57000.00 | - |
售价:500元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标书发售处时间: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时间:2022年07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采购文件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标书发售处获取(需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后获取文件)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采购人信息八、如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9-88419691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43号名称: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电话:029-89651853项目联系人:贾楠希、田凯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9651853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0〕4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至2022年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名单如下(合作有效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融资合作银行名单2021年至2022年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本表是对磋商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提示 | 编 列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称: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43号联系人:周阳联系方式:88419691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联系人:田凯、贾楠希电话:89651853邮箱:xbgj1853@163.com |
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2.1 | 本项目特定条件 | 无 |
3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磋商响应为无效。 |
7.2 | 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 | 1)已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可以在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格式: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3)联系部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处;4)联系电话:029-853628125)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2楼1203室 |
7.3 |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
7.4 | 质疑内容要求 |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代理机构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形式的质疑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附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或者盖章(鲜章),并加盖公章(鲜章)。质疑函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 |
12.1 | 报价要求 | 报价要求:固定总价1)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调查、分析、统计、专题报告编制、交通、人员成本、利润、税金、风险等完成本项目需计入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根据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企业管理水平、市场价格行情在不低于成本的基础上自主报价。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整个项目所包含的所有价格风险及在服务期间的人力资源市场变动幅度等不可预见的各种风险因素。3)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所报磋商报价均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必须花费的其他费用,并全面考虑磋商文件的所有风险和责任、义务等的全部费用。4)凡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要求(或允许)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费用,若未能在磋商报价中进行体现,则视为供应商已经将相关费用在磋商报价中进行了综合考虑,磋商过程中不对其做任何修正或调整,且在本项目费用支付时采购人也不做任何追加。5)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且无法合理解释的报价将被否决。 |
13.1 | 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且无反对意见;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原件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原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原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注:①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注明原件的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②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 |
13.2 | 其他证明文件 | 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
13.3 | 要求单独密封并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 | 无 |
14.2 | 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 | 无 |
/ |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 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详见本章附件1)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029-68936409、68936341、69936154。2)对于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等规定的,在评标时给予相应的价格折扣,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 |
15 | 是否要求磋商保证金 | 本次磋商不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16.1 | 磋商报价有效期 | 磋商后90天。 |
17.1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
17.2 | 电子版文件要求 | 有,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另行提供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的PDF格式U盘,且盖章、签字处必须扫描并清晰可辨;2)供应商须保证响应文件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3)电子文档表面需标明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
17.3 | 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 | 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处,均须由签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全名,也可以盖刻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的图章代替。 |
17.6 | 印章 | 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可加盖经公章授权的单位其他印章(附公章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 |
18.1 | 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及包装密封要求 | 1)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密封包装方式:①资格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②技术和商务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③电子版单独密封递交。3)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①供应商的全称;②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部分”或“技术和商务部分”或“电子版”;③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_____(磋商时间)之前启封”。4)为支持国家环保政策,建议磋商报价人双面装订响应文件。 |
19.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接收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2.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 |
22.2 | 磋商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 | 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磋商程序为: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4)供应商按照要求密封提交二次报价(除非采购人提高采购标准或有增项外,报价人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24.1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3 |
29.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确定成交人后3日内,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下浮20%执行,不足8000元按照8000元收取。 |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根据单笔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核定,最高高金额为台同金额的90%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或不超过(365)天 | 不超过中小企业同期市场利率水平,利率浮动期间(4%-5%) |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不超过1000万元 | 2年期综合授信(提款期1年,每笔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 不超过中小企业同期市场利率水平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不超过1000万元 | 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后两个月 | 3.85%至5%,实际放款利率视当期市场价格而定 |
Y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融资申请人为公司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融资申请人为个人的;额度不高于(含)300万元;单笔额度不高于订单金额的70%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或(360)天 | 不超过中小企业同期市场利率水平 |
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最长不超过(36)个月 | 利率浮动期间(依据总利率指导价执行)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单笔业务金额最高可货中标合同金额80%,最高3000万元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不超过中小企业同期市场利率水平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最高1000万元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不超过中小企业同期市场利率水平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不超过1000万元(首次申贷客户不超过500万元)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不超过中小企业同期市场利率水平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经营快贷-政采货单户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订单金额的90%,线上供应链根据订单和应收货款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 最长不超过(36)个月或3年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
10 |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小企业单笔授信500万元,首批规模5000万元;中大企业授信待定 |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利率浮动期间(3.85%-5.5%) |
附件1注:此名单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具体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查询。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陕政办发〔2020〕4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至2022年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名单如下(合作有效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12月31):2022年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注:此名单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具体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查询。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 |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限1000万 | 一年 | 5%-7% |
序号
1
2018年10月8日陕西省财政厅自2012年起,我省启动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设区市、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有关企业: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1.1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资金来源一、总则磋商须知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搭建信息对称、相互对接的平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第四条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银行,应当为在陕西省境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并经财政部门审核且在我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搭建服务链接窗口的金融机构。第五条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应当坚持“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第六条省财政厅以全省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平台,对接银行信息化系统,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支付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积极为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搭建平台,提供银企对接的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但不得为相关贷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第八条各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以及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协议;各供应商也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并自愿选择合适的融资银行及在该银行开设银行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银企双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第九条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第十条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第十二条银行应按规定对申请信用融资的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信息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对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审核,以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第十三条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第十四条各银行应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业务管理规范,审核无误后,银行应当凭合同和事先约定的优惠利率及时予以放款,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融资服务。第十五条省本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各采购单位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备案合同中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第十六条各市县操作程序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拟定,但应当体现“便捷高效、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原则。第十七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无故不及时还款的,或出现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情形的,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其行为按“不良行为”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应记入供应商“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陕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合格的供应商1.3本次磋商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1.2实施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包括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及用户)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报价,否则,其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均为无效。2.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1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合同份额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报价协议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2.4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报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事实,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1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和报价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文件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2.7磋商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2.6供应商必须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
第一章磋商邀请书6.1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6.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磋商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5.磋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方法第四章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第三章合同条款及要求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3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及时作出答复,若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则按照相关规定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7.2已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应当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为无效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1磋商采购单位如果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质疑答复6.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2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9.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磋商报价语言和磋商报价货币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1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延长
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0.1.3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10.1.2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内容应包括评审办法中的评审项及响应人根据采购内容认为有必要编制的内容等。10.1.1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和磋商响应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磋商响应书,磋商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10.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2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报价,按照磋商报价表的内容标明磋商报价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12.磋商报价11.2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响应意愿,详细说明磋商响应方案和报价。
14.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它包括: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1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所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3.3如果“磋商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供应商还应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果未能提供原件或者提供原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3.2供应商还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其他的证明其能力、信誉、业绩等的证明文件。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磋商报价人提出延长磋商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磋商报价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磋商报价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6.1磋商报价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报价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磋商报价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16.磋商报价有效期无。15.磋商保证金
17.6印章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7.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17.2如果磋商文件有要求,还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相应格式和载体的电子版文件。17.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准备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2)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部分”或“技术和商务部分”或“电子版”;1)供应商的全称;18.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18.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和包装密封要求见本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8.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2以邮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疫情期间除外,但供应商应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及风险)。19.1供应商必须派出代表,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资料递交至磋商地点并签字确认。磋商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指明的地址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地址。19.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和磋商截止时间18.4如果供应商未对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3如果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则证明文件的原件必须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封装和递交。3)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_____(磋商时间)之前启封”。
20.4在磋商结束之后,对于供应商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成交通知书、经济合同等),经审查后予以退还。其他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一律不予退还。20.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报价做任何修改或撤回。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0.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0.磋商报价的修改与撤回19.3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资料。
22.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22.磋商及评审程序21.2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进行磋商和评审工作。21.磋商小组和磋商评审原则五、磋商与评审
22.7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所有变动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4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22.3磋商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22.2本次磋商的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4.评审方法2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向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处理。23.1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3.评审过程的保密2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2.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25.确定成交人六、确定成交人、成交通知与签约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审价法,是指响应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6.成交通知25.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4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如果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5.3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8.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27.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磋商评审中形成的最后报价等补充文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成交合同的签订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1磋商开始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其他29.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见前附表。29.1成交单位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日内,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9.采购代理服务费28.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0.2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的情形:(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四)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要求30.4其他需要说明内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提供证明文件,在评审方法中给予加分优惠(详见评审方法)。采购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进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属于(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属于(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属于(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微企业,在评审方法中享受报价优惠折扣(详见评审方法)。供应商提供的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3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二)根据财库(2015)124号文件,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一)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陕西省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地球物理勘探及地热地质调查项目的专项技术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乙方:甲方: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工作地点:陕西省第二条工作要求人员配备:乙方提供有经验的正高、副高级职称不少于人,合同期限内每人参与项目时间不少于个月,总参与项目人员不少于人。工作内容:。工作目标: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陕西省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地球物理勘探及地热地质调查项目。第一条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
组织专家审查乙方项目成果。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质量要求:满足陕西省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任务书及设计书的内容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工作任务:。工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应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成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基础地质资料。
合同总经费:¥元(人民币大写:)。第四条项目经费及支付形式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约定的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提交项目实施中所有的原始资料,并配合甲方完成资料汇交和成果登记等相关事宜。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且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
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项目资料。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组成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保密内容:乙方在项目研究中的关键技术与商业信息;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涉密资料。甲方:第五条安全保密义务支付方式: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作经费的40%,即¥元(人民币大写:)。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甲方支付工作经费的40%,即¥元(人民币大写:)。项目验收评审通过后,甲方支付工作经费的20%,即¥元(人民币大写:)。每次支付费用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乙方同时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项目成果原始资料、成果报告及本课题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第六条项目成果验收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本项目有关成果、资料。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组成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保密内容:受托人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定的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乙方:
乙方依托本项目数据资料公开发表的文章和著作等,须将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七条项目成果所有权项目成果验收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成果验收:在研究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成果,供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九条项目联系人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每超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每日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当甲方认定相关研究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研究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陕西省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作为第一资助项目,并与甲方共同享有相应成果。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相关问题。项目实施中的业务联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不得与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相冲突。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3.合同期满,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结清全部手续且未续签的,项目完工退还本项目保证金后合同即行终止。2.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50天陕西省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是陕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通过地球物理勘探及地热地质调查,基本查明陕西省干热岩资源地热地质条件以及靶区干热岩提的空间分布特征,为研究干热岩资源热源机制及评价干热岩资源量提供基础数据及技术依据。一、采购项目概况第四章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以下无正文。
甲方(委托方) | 单位全称 | 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专用章年 月 日 | |||||
甲方(委托方)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专用章年 月 日 | ||||
甲方(委托方) | 联系人(经办人) | 电话 | |||||
甲方(委托方) | 住所(通讯地址) | 电话 | |||||
甲方(委托方) | 电传 | 电话 | |||||
甲方(委托方) | 开户名称及银行 | ||||||
甲方(委托方) | 账号 | 邮政编码 | |||||
乙方(受托方) | 单位全称 | 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专用章年 月 日 | |||||
乙方(受托方)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专用章年 月 日 | ||||
乙方(受托方) | 联系人(经办人) | 电话 | |||||
乙方(受托方) | 住所(通讯地址) | 电话 | |||||
乙方(受托方) | 电传 | 电话 | |||||
乙方(受托方) | 开户名称及银行 | ||||||
乙方(受托方) | 账号 | 邮政编码 |
三、技术要求3.实物工作量:1:5万地热地质调查1500平方千米,大地电磁测深100点次,深井测温5口。2.地球物理勘探。一是开展大地电磁测深工作,利用大地电磁测深法探测地层电性结构,根据高阻异常分布特征解译隐伏岩体的埋深和空间位置,探测与地热异常相关的断裂构造位置,推测深部热源的位置和传输通道,圈定地下热岩体分布范围,确定覆盖层厚度、热源的位置以及隐伏基岩岩性,查明干热岩体空间分布形态及埋藏深度,为资源评价与进一步勘查建议提供依据。二是开展深井测温工作,根据测量数据计算地温梯度,结合地层岩性的导热系数,计算大地热流值。1.地热地质调查。开展重点工作区1:5万地热地质调查,主要查明如下内容:(1)地貌特征。确定地貌形态、成因类型及各地貌单元的界线和相互关系。(2)储层特征。基本查明岩性、厚度、埋深、分布、相互关系及其边界条件,尤其是岩石物理特征(孔隙率、渗透率、放射性生热率等)和岩石化学特征(矿物类别与含量、可溶性等),为干热岩型地热资源储量计算提供依据。分析干热岩体与深大断裂、岩浆活动成因联系。(3)盖层特征。基本查明干热岩型地热盖层岩性、厚度、热物性参数及封闭情况。(4)地温场特征。基本查明干热岩型地热不同地段、不同深度的地温变化,确定地温梯度,估算不同深度干热岩型地热温度。(5)控热构造特征。基本查明重点区莫霍面和居里面分布特征,查明地球物理场特征,基本查明干热岩体分布区域的断裂形态、产状、组合配套关系等特点,分析作为控制热源分布和热异常输出通道的断层构造,明确断裂系统与干热岩的关系。(6)地表释热特征。一是查明干热岩开发利用重点区温泉的分布及密度规律,二是分析统计历史上的地震特征,查明重点区地震基本烈度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二、采购内容服务要求:提交地热地质调查与地球物理勘探专题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一、评审方法第五章评审方法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款40%,成果报告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款40%,完成项目资料汇交后结清20%余款。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按照相关行业的规范、标准开展具体工作,主要采用的规范、标准、要求如下:1.干热岩型地热资源地质勘查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2.地热资源评价方法及估算规程(DZ/T0331-2020)3.地热能术语(NB/T10097-2018)4.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T11615-2010)5.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DZ/T0513-2014)6.石油大地电磁测深法采集技术规程(SY/T5820-2014)7.大地电磁测深法资料处理解释技术规程(SY/T7072-2016)等。
1.1.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1.1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审查二、评审程序
1.2.2.1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1.2.2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1.2.1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审查。1.2符合性检查:1.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磋商响应为无效。
1.2.3.4服务期及付款方式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2.3.3响应文件是否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要求,没有重大偏离;1.2.3.2磋商报价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2.3.1磋商报价是否未超过采购预算;1.2.3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审查。1.2.2.2是否提交了合格有效的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服务合格性证明文件。
经初审并磋商之后,对于所有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格的确定。4、评审价格的确定:3.磋商小组逐一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澄清有关问题
4.2.1.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审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10%)4.2.1.1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非联合体磋商)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2.1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4.2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4.1经初审并磋商之后,对于所有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格的确定。
4.2.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4.2.1.3.3磋商时须提供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4.2.1.3.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3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磋商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4%)
4.2.2.3.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4.2.2.3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4%)4.2.2.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审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10%)4.2.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2.3.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在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否则评审时不予给予价格扣除),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10%)4.2.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2.3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评审价计算规则:4.2.2.3.3供应商须提供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件附件格式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2.3.2磋商时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服务。
4.2.4符合节能产品文件规定的加分规则:4.2.3.3.3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2.3.3.2磋商时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承担的服务。4.2.3.3.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4.2.3.3确认为监狱企业磋商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4%)
小型企业,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8%);4.3.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的情况:4.3评审价的计算:4.2.5.1磋商服务涉及提供的所有磋商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具体评审标准及分值见《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不是所有磋商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4.2.5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文件规定的加分规则:4.2.4.1磋商服务涉及提供的所有磋商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予以加分,具体评审标准及分值见《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不是所有磋商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
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2%);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2%);4.3.2供应商为联合体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8%)。监狱企业,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8%);微型企业,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8%);
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经初审并磋商之后,对于所有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了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下列《评审因素及量化指标分解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5、比较与评价:4.4对于不享受以上政策性优惠价格调整的,其评审价=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2%)。与监狱企业联合的,其评审价=最终报价*(1-2%);
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评审因素及量化指标分解表汇总磋商小组成员对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每个包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类别 | 序号 | 评审要素及分值 | 赋分标准 |
技术74分 | 1 | 需求分析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所提供的项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项目背景及实施现状的了解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分析内容完整、具体,[3-5]分,需求分析存在逻辑不合理或描述不完整的,[0-3)分。 |
技术74分 | 2 | 总体服务方案13分 |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1)服务方案完整,内容全面详细、针对性强,各项目开展及调查描述合理清晰,[9-13)分。2)服务方案较完整,内容较全面完整、针对性较强,各项目开展及调查描述较合理清晰,[4-9)分。3)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内容不详、有一定针对性,各项目开展及调查描述能够满足采购需求,[0-4)分。 |
技术74分 | 3 | 设备配置10分 | 为本项目投入水位、水温及物探等的设备及仪器。1)设备仪器配置合理充分,设备仪器先进,能较好的为项目服务,[7-10]。2)设备仪器配置较合理充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3-7)。3)设备仪器配置较差,难以满足项目需求,[0-3)。 |
技术74分 | 4 | 保障措施及承诺24分 | 保密承诺:承诺全面、措施具体可行得[5-8],承诺较全面、措施基本可行得[2-5),承诺及措施一般得[0-2)。进度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合理、措施具体可行,[5-8],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得[2-5),安排及措施一般得[0-2)。质量保障措施:措施科学细致、具体可行,[5-8],措施较细致,基本可行得[2-5),保障措施一般得[0-2)。 |
技术74分 | 5 | 团队人员12分 | 1)团队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项目需求,总体实力较强得[6-8]。2)团队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可满足项目需求得[3-6)。3)团队人员配备不合理,难以满足项目需求得[0-3)。 |
技术74分 | 5 | 团队人员12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4分。2)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
技术74分 | 6 | 重点难点分析10分 | 1)重点及难点分析全面、有深度得[7-10]。2)重点及难点分析基本全面,有一定深度得[4-7)。3)重点及难点分析不全面得[0-4)。 |
商务26分 | 1 | 磋商最终报价10分 | 1)有效最低报价得10分。2)按(有效最低报价/有效响应报价×10)的公式计算其得分。 |
商务26分 | 2 | 综合实力8分 | 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人员结构、管理规章制度、信誉等),实力强,得[4-8],其他得[0-4)。 |
商务26分 | 3 | 业绩8分 | 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合格业绩,2分,满分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
1)各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2)磋商小组成员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磋商小组成员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名次;得分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顺序排列名次。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6)上述证明文件有缺漏项的,相应内容不得分。 |
目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部分)
(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政府采购(磋商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法人代表授权书三、证明文件二、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二、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公章)附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职 务: | 职 务: |
所在部门: |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响应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供应商:(公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磋商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提供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证明文件三、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原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或在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且无反对意见;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原件;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文件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的诚信声明原件;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格式说明:后附部分内容参考格式,其他内容供应商自行编制。(注:除要求在磋商报价时一并提交的原件外,所有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文件,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随时要求查验原件,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准备以上证明文件并编目、封装。(注:以上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
附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名称):
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致:(采购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诚信声明
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附此表,否则由此产附件3: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全称)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附此表,否则由此产附件4:
项目名称:(技术和商务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二、磋商报价表一、磋商响应书目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
(1)我方愿以磋商报价书的价格完成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我方承诺如下: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报价人(磋商报价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致:一、磋商响应书三、磋商报价方案说明书
(7)与本磋商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6)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4)我们同意在磋商报价有效期内(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本磋商报价书对我方具有约束力。(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2)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二、磋商报价表(第一次)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 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干热岩资源调查评价及开发利用可行性研究 |
磋商报价 | 大写(元): 人民币 |
磋商报价 | 小写(元): RMB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起150天 |
质量要求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备注 |
4、保障措施及承诺3、设备配置2、总体服务方案1、项目需求分析注意: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服务大纲由各供应商根据本次采购内容应编制的技术方案及评审办法中评审因素综合考虑进行编制。三、磋商报价方案说明书
商务偏差表附件:格式说明:后附部分内容参考格式,其他内容供应商自行编制。6、重点、难点分析5、团队人员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服务要求偏差表附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本项目拟派人员汇总表附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保证:除服务要求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职称 | 资格证书名称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本项目拟任岗位 | 备注 |
附件:格式2、服务团队其他人员参照上表编制。注:1、后附证明,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及相关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格式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说明 | 联系电话 | ||
供应商业绩一览表附件:格式注:填写上表后,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也可附其他文字或表格补充描述。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资质证书 | |||||||
注册登记凭证(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号 | |||||||
注册资金 | |||||||
经营范围备注 |
项目名称 | |
合同履行时间 | |
采购内容 | |
甲方名称 |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每份有效业绩单独填写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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