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船塘瑶族乡旅游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18
采购合同编号:HY-DLSG-NQT1111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鸿沅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龙船塘瑶族乡旅游环境整体提升项目施工合同文件
2、采购项目名称:龙船塘瑶族乡旅游环境整体提升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242011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旧路面处理、新旧路面衔接、路面加铺沥青面层、太阳能路灯安装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1308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伍拾壹万叁仟零捌拾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湖南鸿沅建设有限公司 | 龙船塘瑶族乡旅游环境整体提升项目 | 详见工程了清单 | 1 | 项 | 513080.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1月1日
地点:甲方指定的地方
方式:/
四、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详见合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1月1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1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人民政府乙方:湖南鸿沅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湘 法定代表人:陈代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城东新区滨江大道东苑AB区6栋1单元201号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