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征集居住地块A515-0099宗地北侧配套道路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森林采伐设计书编制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项目名称:居住地块A515-0099宗地北侧配套道路工程
2.项目概况:居住地块A515-0099宗地北侧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光侨路,西至富安花园与侨新花园交接处,道路全长约109.83米,红线宽12米,为双向2车道的城市支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出具的方案设计核查意见,该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225.80平方米,须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审批报建、技术分析、编制永久和临时(若有)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森林采伐设计书、编制永久林地及临时(若有)林地必要性采伐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最终需取得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许可及林木采伐许可。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6.1246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并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实际工作量及合同约定单价以20%下浮率计算,最高限价2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荣誉情况及工作计划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1
2.项目概况:居住地块A515-0099宗地北侧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光侨路,西至富安花园与侨新花园交接处,道路全长约109.83米,红线宽12米,为双向2车道的城市支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疏解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出具的方案设计核查意见,该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225.80平方米,须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审批报建、技术分析、编制永久和临时(若有)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森林采伐设计书、编制永久林地及临时(若有)林地必要性采伐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最终需取得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许可及林木采伐许可。
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3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6.1246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并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实际工作量及合同约定单价以20%下浮率计算,最高限价2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荣誉情况及工作计划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2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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