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依安站候车室内商服房屋1号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c-2024-0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晓飞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商人: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招商项目编号
1.招商项目名称:2024年依安站候车室内商服房屋1号招商
2.招商项目编号:QC-2024-02号
三、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依安站候车室内商服房屋1号。
2.项目面积:14.0平方米。
3.项目租期:自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租期一年。
4.项目招商底价:全年租金8400.00元(大写:捌仟肆佰元整)。
5.限定用途:便利店。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竟商人资格要求
1.1.竞商(竟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个体商户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效存续的单一法人企业。
1.2. 竞商(竟租)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一年内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项目竟商、合同履约中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故弃标、退租、中商项目无故延迟等),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竟商。
1.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竟商。
2.中商人(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2.1.承租人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否则不许营业,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2.经营食品类、饮品类产品,进货渠道必须固定商家,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3.承租人严禁出售国家、地方政府和铁路各级组织严令禁止不得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他业务,不得出售旅客乘车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的物品,不得销售影响环保的物品,不能在房屋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允许使用明火。
2.4.承租期间产生与房屋有关的各项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自行设置增加产生的电费、水费、供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按期向相关部门交纳使用费用。
2.5.必须按照国家消防器材配备标准要求,配灭火器及消防器材。
2.6.承租人在承租房屋期间不允许使用超过现有电负荷容量的设备及用电设施。
2.7.承租人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转租、转让经营。
2.8.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招商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给承租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招商人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报名方式、资质审核及招商文件领取、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方式:竟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11时止。
2.资质审核及招商文件领取方式:(1)资质审核:竟商人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图片;向招商人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交款凭证报给资质部门审核,审核部门对竞商人报名资质合格后,竞商人才能按日期进人“竞商大厅”在招商公告上进行网上竞价,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1时。资质审核部门: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130号,齐齐哈尔车务段客运科,联系人:王晓飞,联系电话:035-35010。(2)招商文件领取: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竟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竟商人有意领取招商文件联系资质审核部门:齐齐哈尔车务段客运科。
3.交纳投标保证金:竞商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于2024年6月13日11时前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指定银行账户。特殊情况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财务部门交纳。凡在规定时限内保证金未进入账户的,将无权参与竟商活动。中商者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保证金将转为项目租金的组成部分;未中商者在竞拍结束后10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竞价过程中产生恶意竞价或违反竞价规则等规定扣除保证金。中标后违约的,扣除保证金。
六、招商方式、竞标规则、竞标时间地点、竞标结果公示
1.招商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意向承租方达到两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竞价招标;若公开招商后仅有1人合格竟商人报名,直接采取线下商务洽谈方式确定拟中商人 。
2.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加价幅度500元/次或500元的整数倍/次,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
3.竞标时间、地点:2024年6月13日14:00-15:00时,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开标竞价。
4.竞标结果公示:竞标结束后将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日期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8日。
七、交纳房屋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
中商人须一次性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年租金(包含已交的投标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按房屋租金的10%收取),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指定的账户。招租人不接受现金。中商人银行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房屋租金、保证金”字样,汇款必须是中商人本人或银行账户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为有效(由第三人或第三方账户交纳视为无效)。本次招商缴款指定银行账户为:
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齐齐哈尔站前支行
账号:0902031109200012218
八、签订合同
1.中商人依据招商项目内容和中商结果公告,在接到招租人发出的《中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按招商人通知的时间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中商人违约放弃中商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招商人对中商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另行招租。
3.招商人将违约中商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九、项目勘察与交接
1.本招商公告涉及项目均以现状交接。
2.对招商项目,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竟商人自行勘察。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晓飞  电话:办公0452-2935010  手机 13704529080
十二、公告解释权
此公告解释权归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招商附件:无
相关公告: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