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第三中学2023年维修工程检测(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36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检测(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B-ZJBX-230619164
项目名称: 宁波市第三中学2023年维修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检测(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85号,宁波市第三中学校园内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对1号楼外立面、女儿墙压顶、室外露台栏杆等进行维修改造,涉及维修改造面积约3400平方米;对2-4号楼的30个卫生间进行维修改造。
项目总预算: 369.00万元
服务内容: 对本项目进行施工的常规原材料、节能检测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0天
质量要求: 合格,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 ,上限:0%
价格说明: 包含对本项目进行施工的常规原材料、节能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所需的所有费用。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参考单价X(1-报价下浮率)(检测项目参考单价以附件为准),最终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检测招标基价中未包含的检测项目的,需要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检测单价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询价X(1-报价下浮率)确定。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6-26 09:37 至 2023-07-03 09:3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没有相关资质报名参加本次比选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7月0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74-89289979
联系地址: 和济街68号21楼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NB-ZJBX-230619164
项目名称: 宁波市第三中学2023年维修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检测(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85号,宁波市第三中学校园内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对1号楼外立面、女儿墙压顶、室外露台栏杆等进行维修改造,涉及维修改造面积约3400平方米;对2-4号楼的30个卫生间进行维修改造。
项目总预算: 369.00万元
服务内容: 对本项目进行施工的常规原材料、节能检测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0天
质量要求: 合格,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 ,上限:0%
价格说明: 包含对本项目进行施工的常规原材料、节能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所需的所有费用。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参考单价X(1-报价下浮率)(检测项目参考单价以附件为准),最终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检测招标基价中未包含的检测项目的,需要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检测单价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询价X(1-报价下浮率)确定。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6-26 09:37 至 2023-07-03 09:3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没有相关资质报名参加本次比选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7月0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74-89289979
联系地址: 和济街68号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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