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静心楼供电设施建设及门头加固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zb-2023-1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文振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潇134662580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6
公告正文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静心楼供电设施建设及门头加固提升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更
正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3-1013)
一、内容: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静心楼供电设施建设及门头加固提升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静心楼供电设施建设及门头加固提升改造项目已获批实施,红河州委党校
委托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静心楼供电设施建设及门头加固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HLZB-2023-1013
(三)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包,具体划分如下:
包件号包件名称预算采购内容
A双电源工程50万元建设消防用电设备专用的供电回路,以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B配电房改造20万元提升改造配电房,以满足供电需求。
C门头加固提升改造50万元对静心楼门头的屋顶、墙体、玻璃等进行提升、加固、改造。
(四)项目地点:红河州委党校静心楼
(五)建设期限:60日历天。
(六)采购方式:圃竞争性磋商。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
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新成立的单位,可仅提供纳税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
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
表) o
3.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新成立的单位,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
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o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4.2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A包双电源工程:
(1)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B包配电房改造:
(1)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C包门头加固提升改造:
(1)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
经办人身份证;⑤企业资质证书;⑥文件费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地点:红河州红
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项目部: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号4楼)。
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料,邮件主
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请材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经办人身份证;⑤企业资质证书;⑥文件
费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代理
机构收到申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料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电子版。代理机构邮箱:1021336875@qq.com。
(四)售价:A包500.00元/份,B包300.00元/份,C包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请各申请人从其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文件费(并简单备注项目名称+包件号),账户信息
如下:
账户名称: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25220101600000260675
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启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9:30(北京时间,下同)。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6日9:30。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到指定地
点递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人不
予受理。
(三)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北组团小区5巷附143号5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入围结果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进
行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文振
电 话:13887302466
代理机构: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北组团小区5巷附143号
联系人:薛潇
电 话:13466258047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地 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文振
电 话:13887302466
电子邮件:10213368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号4楼
联系人: 薛潇
电 话: 13466258047
电子邮件: 10213368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苠潇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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