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十八联圩湿地一期及通道绿化工程日常管养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ddwz0023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伟0551-67391236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骝0551-625205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十八联圩湿地一期及通道绿化工程日常管养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DDWZ00235
原公告日期:2024-10-2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十八联圩湿地一期及通道绿化工程日常
管养服务项目答疑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十八联圩湿地一期及通道绿化工程日常管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ADDWZ00235)答疑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1月15日09: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11月15日09:00。
3、本项目服务期限更正为:首次服务期限为两年,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合同期内中标人履约良好,首次服务期的前22个月考核平均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三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五年(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更正为:
投标人业绩
12分
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养护面积在60万平方米以上的养护业绩(业绩中需包含湿地建设及养护或湿地养护或城市公园养护或湿地公园养护),每提供 1个得 3分,满分12分。
注: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履约完成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主要评审要素时,须同时另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业绩不同年度签订的不累计计分。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 ”更正为:
项目经理业绩
6分
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具有单个合同养护面积在60万平方米以上的养护业绩(业绩中需包含湿地建设及养护或湿地养护或城市公园养护或湿地公园养护),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履约完成明材料。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类型等主要评审要素时,须同时另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业绩不同年度签订的不累计计分。

6、关于招标文件第52页投标人业绩的疑问,我单位提供2019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退耕还林养护业绩,包含不少于100万平方米湿地养护,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已更正,详见答疑公告。
7、关于招标文件第52页投标人业绩的疑问,(1)合同养护面积指的是哪些面积?是否包含水域面积或道路绿化养护面积?(2)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已更正,详见答疑公告。
(2)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8、关于招标文件第53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所承担的项目获得的荣誉疑问,我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且获奖项目服务内容包含城市公园、街头游园养护,合同内容及业主证明中均能体现,是否予以认可?
答:自 2019 年1月1日(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所承担的湿地建设及养护、湿地养护、城市公园或湿地公园养护项目获得过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须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均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人:合肥十八联圩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伟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长临河镇南淝河大桥东南角
联系方式:0551-67391236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骝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联系方式:0551-62520515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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