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中央财政扶持地方高校项目—材料与化学实验设备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14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866号
预算金额29.86万元
招标公司湖南城市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津华仪器有限公司14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中央财政扶持地方高校项目—材料与化学实验设备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5月30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866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城市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津华仪器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中央财政扶持地方高校项目—材料与化学实验设备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0866号
(3)项目内容:2017年中央财政扶持地方高校项目—材料与化学实验设备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7777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湖南津华仪器有限公司 教学专用仪器 1 298661.56
1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湖南津华仪器有限公司 专用仪器仪表 1 1479038.44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05月22日,履行期限:45天。
地点:湖南城市学院
方式:要求在履行期限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方并安装调试完毕。
4.付款
1、(1)国库集中支付。(2)货物到货且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由甲方(或湖南省财政厅国库管理局)向乙方支付 95% 的合同款;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 1 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甲方相关部门的证明支付尾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05-2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七份,采购人执五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5月22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4628018 电 话:073182253351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 号:43189999101000348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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