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陆丰市城东街道办事处陆丰市城东街道百千万工程明珠五号攻坚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竞争性谈判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28.7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wys-2024-13
预算金额28.71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18306604499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源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660-88321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陆丰市城东街道百千万工程明珠五号攻坚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1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YS-2024-13
项目名称:陆丰市城东街道百千万工程明珠五号攻坚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7148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1480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项目:陆丰市城东街道百千万工程明珠五号攻坚行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
2、建设单位:陆丰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3、预算金额:287148.07元(贰拾捌万柒仟壹佰肆拾捌元零柒分)
4、建设地点:G324国道城东段沿线G15沈海高速霞湖出入口
合同履行期限:30天(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到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本项目资格特定条件:(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 资质。(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注:资格要求的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开标(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印章),均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5)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所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并与响应文件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10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103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103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本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在本公告登记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登记人员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负责人参与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登记报名,同时携带所有资料原件(电子系统可查的,无需提供原件)核对(身份证除外,但获取人身份证须原件核对)及人员劳动合同跟公司近期为该员工连续缴纳的三个月社保原件备查,涉及到的人员职称证,在投标报名时均须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进行核查,否则不接受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经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者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陆丰市城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林先生18306604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源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103号            
联系方式:林工0660-883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660-883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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