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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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20230015112
项目名称东莞市鑫宝顺鞋业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定康乐南路305号6号楼
建设单位东莞市鑫宝顺鞋业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裕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东莞市鑫宝顺鞋业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定康乐南路305号6号楼(北纬22度53分1.170秒,东经113度39分0.920秒)。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该项目占地面积1281 m2,建筑面积3843 m2,总投资200万元,年产麻绳条100万条/年、麻绳中底24.55万双/年、橡胶大底73.95万双/年、麻绳中底+橡胶底组合鞋底29.9万双/年。拟设绕纱、并纱、编织、上胶、盘底、缝线、定型、过胶、热压成型、修边、开炼、过水、切料、油压成型、品检、包装等生产工艺和设施,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绕纱、并纱工序产生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开炼、油压成型、上胶、定型、过胶、热压成型废气经收集至“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油压成型、开炼、过水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模剂用水在使用过程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橡胶边角料、次品)自行回收再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缝线、废包装材料、产品次品)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厂内采用库房贮存,其在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罐)、废机油(罐)、废胶水桶、废脱模剂桶、废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3-07-31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3391131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项目污染源强分析不充分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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