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1.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gs-2022-sq-zhnyfgs-wz-05-01
预算金额41.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彤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891388090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1
公告正文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_8a94948580b283c6018117b0373c3890.pdf附件_8a94948580b283c6018117b0373c3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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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GS-2022-SQ-ZHNYFGS-WZ-05-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宿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公开招标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万,招标人
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公开招
标项目,共两个标段,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资公开招标
项目,共两个标段,详见附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31日14时30分到2022年06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ETP2.0)(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E
TP2.0)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靳塘之家西侧双庄供电所(金佳源小区北
门正对面)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靳塘之家西侧双庄供电所(金佳源小区北
门正对面)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大道8号
联 系 人:徐彤
电 话:13852817766
电子邮件:nolover@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2号楼9层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8913880902
电子邮件: 9215948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
资公开招标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批次编号为ZXGS-2022-SQ-ZHNYFGS-WZ-05-01
。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
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
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
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
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
证件(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3C等)。(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
书复印件)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至2021
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
损。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1年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
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
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除外)
(5)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
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6)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产品制造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
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8)产品制造人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
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
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
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9)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
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
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
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
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
件二。
(19)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
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不满足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的要求详见附件1“是否接受代理或经销”列.
3.4.1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次部分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标包资格预审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未通过相应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不具有本批次招标相应分标分包的投标资格
能力。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的项目,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
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所有资质证书和资
信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有效的型
式试验报告、必需的其他试验报告(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产品生产许
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企业销售业绩、运行业绩
证明文件;合法的财务报表。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
验证之用。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初步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
人作否决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
加投标者,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ETP2.0)(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E
TP2.0)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采购文件。
ETP2.0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ETP2.0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未办理电子
钥匙的,请登录ETP2.0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
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
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失败,由
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答人应妥善保管ETP2.0账号和密码,以及电子钥匙和密码,因上述账号
、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凭电子钥匙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
同时下载本采购公告及所有附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
5.2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5月31日14:30~2022年6月7日17:30(北京时间 |
)
6.投标文件递交
受疫情影响,本次投标文件采用邮寄进行递交,投标人应确保邮寄的时效
性,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靳塘之家西侧双庄供电所(金佳源小区北门
正对面)。收件人:刘工,18913880902
注:(1)请在寄件人邮寄时在快递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全称;
(2)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封装要求不变,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
(3)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合理预留邮寄时间,自行
监控邮件寄送进度,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本次投标文件只接收快递递交的方式,其余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
标处理,请单位充分考虑疫情期间邮寄的时间。
(5)采用邮寄方式可能造成的文件遗失、破损、逾期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北京时间)
(6)按ETP2.0离线投标工具要求,上传报价(获取采购文件之后可操作);ETP2 |
.0系统仅需上传报价,不用上传商务、技术文件。ETP2.0系统中填写的第一轮 |
的报价必须与纸质文件应答函及附表中报价一致,若两者不一致,将承担投标
失败的风险。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年度保证保险、年度电汇保证金、批次保证保险、批次电汇
保证金、批次保函中的任一种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如按批次办理保证金,各标保证金见需求一览表,投标人按报名标段数
累加汇总计算投标保证金应缴金额并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以批次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电汇单备注上注明“项目编号或
项目名称”投标人需将加盖银行印章的电汇凭证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
B.
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英大长安
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联系进行线上保单校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
汉中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31F,联系人任荣,联系电话18551667603),同时将
保单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
C.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但须将投标保函原件
、查验回单原件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保函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送达
的投标保函原件和查验回单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并签收。
请各投标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考虑节假日及快递的原因,以免影响投标。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宿迁供电公司评标基地(报价均系统上公示给投标人,投标人
可登陆ETP2.0使用公司CA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
m/ )、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网上发布。 |
m/ )、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网上发布。 |
10.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
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序号 | 批次名称 | 权重设置(%) | 权重设置(%) | 权重设置(%) |
序号 | 批次名称 | 价格 | 商务 | 技术 |
1 | 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宿迁分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 资公招标项目 | 60% | / | 40% |
宿迁分公司2022年5月第一批物 |
11.重要提示
11.1合规声明: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1.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应答截止时间10日前将澄清内容上 |
传至ETP2.0相应位置(并电话告知)。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ETP2.0发送至
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ETP2.0查看澄清回复内容并进行确认。
11.3
根据《国网财务部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税[2018]23
号)文件要求,增值税税率按照最新的税率执行,在新签订合同中应明确合同
不含税价、税率及税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
新政策执行”。
11.4限投原则:
/
11.5、框架协议招标执行及协议终止:
/
12.授标原则
本批次其他标包不采用标包限授,推荐综合评标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
候选人和中标人。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22号
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8
楼)
代理机构邮编:210029
代理机构业务咨询电话:刘工:18913880902
附件1
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名 称 | 物资名称 | 容量规格 | 计量单 位 | 数量 | 交货地 点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元) | 专用资 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是否接受 代理或经 | 保证金 | 资格审 查方式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线缆采 购 | 能效设备 用线缆 | ZR-YJV22- 0.6/1.0-4× 150,全铜 | 380 | 米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56000 | /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线缆采 购 | 能效设备 用线缆 | ZR-YJV22- 0.6/1.0-4× 95,全铜 | 432 | 米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60500 | /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线缆采 购 | 能效设备 用线缆 | ZR-YJV22- 0.6/1.0-4× 50,全铜 | 688 | 米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80000 | /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线缆采 购 | 能效设备 用线缆 | ZR-YJV22- 0.6/1-4× 35+1×16, 全铜 | 827 | 米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93500 | /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线缆采 购 | 能效设备 用线缆 | ZR-YJV22- 0.6/1-4× 25+1×16, 全铜 | 2626 | 米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210000 | /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箱柜采 购 | MNS低压出 线柜 | 3×630 | 1 | 台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12000 | MNS柜要 求提供 原厂定 型试验 报告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箱柜采 购 | 低压分支 箱 | 一进五出, 304不锈钢, 全面喷塑 | 2 | 台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23000 | MNS柜要 求提供 原厂定 型试验 报告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箱柜采 购 | 计量表箱 | 三相六表 位,304不锈 钢,全面喷 塑,预装远 程控制卡式 预付费电能 表 | 5 | 台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25000 | MNS柜要 求提供 原厂定 型试验 报告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箱柜采 购 | 计量表箱 | 三相六表 位,304不锈 钢,全面喷 塑,预装远 程控制卡式 预付费电能 表、150/5A 电流互感器 | 5 | 台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27500 | MNS柜要 求提供 原厂定 型试验 报告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嘉实印 象城能 效提升 项目配 套工程 箱柜采 购 | 能效设备 控制箱 | 304不锈钢, 全面喷塑 | 30 | 台 | 宿迁嘉 实印象 城 | 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天内 交付至买方 指定位置 | 412500 | MNS柜要 求提供 原厂定 型试验 报告 | 近两年内 具备至少 三项电气 类设备、 材料销售 业绩(含 总包工程 中设备销 售),且 合同总额 不少于50 万元 | 是 | 1万元 | 资格后 审 |
注:1、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的相关货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中签订日期、金额或数量为准。业绩近2年指: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 |
(2)下列情况的业绩有效:①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其销售至电网系统发电系统以及用户工程的同类产品业绩。②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与代理商之间的供货业绩;
(3)下列情况的业绩无效:①供应商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②出口产品业绩。③产品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④供应商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⑤相关合同或发票中未标明产品类型数量工程名称供货时间等的销售业绩。
附件二: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
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
)
实际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者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
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
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
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
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
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
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
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
,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
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
的。
7、招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
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
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
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的除外)
8、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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