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高级中学四星创建 第四标段 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射阳县高级中学实施学生宿舍楼拆建、部分校舍、运动场馆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 已由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射行审投资审〔 2022〕46号 文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阳县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射阳县高级中学四星创建 第四标段 维修改造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合德镇境内;
2.1.2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包括学生宿舍楼、餐厅楼、语文课程基地、旧餐厅等维修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56.86万元 ;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 7 月 ,竣工日期: 2023年 0 9 月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射阳县高级中学四星创建 第四标段 维修改造工程 |
本工程主要包括学生宿舍楼、餐厅楼、语文课程基地、旧餐厅等维修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
2.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5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6招标计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等级。
(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的。
(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 5 )发生盐住建招【 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 工程 :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 或归集 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 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 投标申请人须保 证 代理人及 投标承诺的 项目 部人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 ,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 年 2 月以后任意连续 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2.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 ,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 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 021年 6 月 1 日以来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 2 022年 6 月 1 日以来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 2 023年 3 月 1 日以来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工程款支付方式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 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 、 签订合同后,完成工程量达到全部工程量 90%时,付中标价 4 0%的工程款;
2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 5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招标人付至初审结果的 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若初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的,中标人应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上报竣工结算审计文件,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审计工作);
4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招标人按照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5 、 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注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6 .投标截止时间
6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0 6 月 26 日 09 : 00 时 。
6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及附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 .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 1 .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 2 .其他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 3 / BidOpening /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 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射阳县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 盛缘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红旗东路 4号 地 址: 射阳县兴阳路新东方嘉园西门
邮编: 224300 邮 编: 224300
联系人: 陆勇 联系人: 潘留伟
电 话: 15861920978 电 话: 0515-82188889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入围法)”。评标委员会先进行清标,并按下列入围办法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与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入围评标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二)确定入围方法、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与入围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废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 15家时,采用全部入围;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 ≥15家时,开标时由招标人从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确定:方法一、低价排序法;方法二、均值入围法。
评标入围方法
1、全部入围。
全数入围法是指【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并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数< 15 家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低价排序法。
( 1)剔除不进入低价排序入围工作程序的投标人。
1)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剔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与投标人。剔除数量为:投标人数【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G1(G1 值为 10%,15%,20%,25%,30%中的一个数值,并在清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
2)再按报价由高到低剔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与投标人。剔除数量为:投标人数【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G2(G2 值为 10%,15%,20%中的一个数值,并在清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
( 2)上述去低、去高的数量分别按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取整后,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 3)完成上述剔除工作后,将剩余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顺序,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家时,按实际数量全数入围。
( 4)报价相同是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后的价格相同。
3、均值入围法。
( 1)剔除不进入均值入围工作程序的投标人。
1)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剔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与投标人。剔除数量为:投标人数【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G1(G1 值为 10%,15%,20%中的一个数值,并在清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
2)再按报价由高到低剔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与投标人。剔除数量为:投标人数【不包括上述第(一)条中已被剔除的投标人】×G2(G2 值为 10%,15%,20%,25%,30%中的一个数值,并在清标后由招标人随机抽签确定)。
( 2)上述去低、去高的数量分别按四舍五入后取整数。取整后,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 3)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 家和以下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若平均值以上不足7 家时,以上的全数入围,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入围数量;若平均值以下不足8 家时,以下的全数入围,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上入围数量。
( 4)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入围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入围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 5)报价相同是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后的价格相同。
(三)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 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规定 |
…… |
…… |
2、详细评审
采用 “合理低价法(ABC合成法)”
①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评标基准价 =(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注;入围的投标单位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 K |
95%、96%、97%、9 8 % |
|
下浮率 △ |
建筑工程 |
6%、7%、8%、9%、10% |
②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 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④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以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材料暂估价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标条款执行;
⑥开、清、评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4、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