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联系人孔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
代理联系人蔡老师0826-25560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对“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员工食堂装修”公开进行网络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食堂装修

(二)项目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望江街31号

(三)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44000元。

(六)本次装修清单如下:

项目

做法及规格

数量

总价

大厅墙面刮白

大厅墙面反碱部位剔除后找平,刮腻子两遍、刮干粉一遍

118平方米

44000元(含9%增值税,如结算时供应商出具的税票税率不足9%,将在结算时相应扣取差额费用)

厨房厕所贴地砖及墙砖

原墙面剔除凿毛,地砖:防滑30CM*30CM墙砖:白色30CM*60CM

80平方米

室内外给排水改造

室外新装DN300主排水管25米至市政管网(HDPE双壁波纹管),室内新建厨房排水明沟6米,排水沟规格30CM*30CM*30CM,明沟上铺不锈钢格栅(25方管,厚度2mm),明沟引入主排水管。2个厕所下水管接入主排水管,新装DN110PVC管道10米及管件。(含管道安装,管沟开挖,回填及地面恢复,C20砼垫层10CM)。厕所新装洗手盆2个,蹲便器2个,对应安装供水管、水箱及水龙头等其他配件。

1项

电路改造

新装线径16平方主线由电表引入室内总控箱40米。室内新增空调主线10平方45米,抽油烟机主线10平方30米。新增2.5平方照明线缆100米(含厨房、厕所及大厅)。配套对应线管、空开、开关及插座。

1项

厕所门2扇,储物室门1扇,宽度0.9米,材质为铝合金玻璃门(门框100mm*50mm,铝合金厚度1.2mm,玻璃厚度12mm)

3扇

大厅吊顶及灯具

铝塑板吊顶(规格60*60,厚度0.8mm),4个LED方灯60*60

45平方米

厨房吊顶及灯具

铝扣板吊顶(规格60*60,厚度0.8mm),2个LED方灯60*60

25平方米

大厅及厨房玻璃门窗

钢化玻璃门,手动推拉,厚度12mm,尺寸3.3m*3.5m;塑钢窗,钢化玻璃,厚度12mm,面积1.5㎡

13平方米

房顶漏水修补

不锈钢槽(厚度1.2mm)截水排入室外

1项

打墙及屋内清洁、建渣转运

厨房开窗拆墙1.5㎡及抹灰,整屋室内装修后清洁、建渣转运

1项

室外梯步贴砖

原梯步地砖剔除,新增麻面石材,规格60*30*2cm

11平方米

注:1.成交价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该控制价含9%增值税,结算时若供应商出具的税票税率不足9%,将在结算时相应扣取差额费用。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非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按手印);

(二)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足够合格意向供应商,延长该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不足3家合格意向供应商,做流标处理;如征集到3家或3家以上合格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供应商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0.08万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凭中标通知书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供应商原因,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凭《采购合同》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7)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8)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9)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10)意向供应商在确定为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11)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12)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13)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本所有权直接在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七、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成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

八、项目要求

(一)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最高限价44000元,无预付款。

(2)食堂装修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0天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一次性付款。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现状、充分熟悉现场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本项目实际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三)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四)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材料、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

(五)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确定后,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000元。

十、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www.ga.swuee.cn)、第四产权(www.dscq.com)、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官网。

十一、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单位于2021年71日至2021年77日,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安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3163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33

附件: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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